范世華改變策略,在台北市區租房子自住,另擁有二間房子出租,租金一進一出不但有賺,還享受更好的生活品質。
第一次換屋時沒有把木柵房子賣掉,而是租給別人,不過也背了兩份房貸;第二次換屋才到台北市內找房子;可是因為房價實在太高,一直找不到中意的房子。後來父母提起,植物園附近有不錯的房子在出租,建議我們去看看,就租下來了。
沒想到改變策略後,狀況大幅改善。我們先把新店的房子賣掉,用賣價一千五百萬元來計算,賺了大概六百萬元。這筆錢雖然不多,可是也夠我們把木柵第一戶房子的貸款繳清;之後自己再補上一些積蓄,又在北縣永和多買一戶房子收租。現在我們每個月兩份租金收入大概四萬元,扣掉在台北市租屋每月兩萬五千元租金,還有一萬四千元的收入。
現在想起來,當時自住的房子轉買為租的想法是重要關鍵。當時我算過,如果堅持在台北市買房子,就算把新店的房子賣掉,可能還是得背貸款。現在,雖然住的房子產權不是自己的,卻完全沒有負債,財務上更為自由,我也可以安心退休,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范世華
現職:網路地產王資深顧問
投資資歷:15年
獨門投資心法:不買便宜的房子,能夠殺價的標的,未來轉手的報酬率也不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