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銀行大力推銷衍生性商品,銀行財務行銷部門(TMU,Treasury Marketing Unit)正當紅。
上市櫃公司熱情擁抱這些新商品,卻讓負責查核企業財務報表的會計師大傷腦筋,
深怕這個灰色地帶會捅出大問題。
有趣的是,針對這個問題,每家銀行的答案竟然不同!自豪衍生性商品全部透過如Murex等電腦系統交易的大型私人銀行主管說,電腦系統能力強、前後台作業完全分立的銀行,會計師的函證,直接會到負責後台監管的稽核部門,任何客戶的交易資料,只要輸入序號,一筆都逃不掉,全部會送交有需求的會計師。
不過,電腦系統更新不夠徹底的銀行,或是中後台作業與前台隸屬同一主管金融機構,會計師的函證,都只會在存款、放款和外匯三大部門間詢證,在詢證函中列在第五項「其他項目」中、以小字附註的衍生性金融商品,除非會計師特別要求查核,否則銀行有時候根本不會在詢證函上替會計師完成「填空」的動作。
一位會計師甚至直言,以前只要銀行回函填寫的金額與公司帳列金額相符,就可過關。即使衍生性商品沒有回函,只要存、放款和外匯等直接與現金相關的科目完成函證,會計師就不會再深究。
不過,六月份博達案發生後,因為博達科技有利用衍生性商品掏空公司現金的嫌疑,會計師針對衍生性商品函證的要求轉趨嚴格。
態度輕忽──四成公司衍生性交易未函證
一家中型銀行的TMU部門主管說,博達案發生前,會計師函證比率大概只占TMU客戶的二到三成。但這次半年報查核,會計師翻天覆地,以不信任的態度大查上市櫃公司帳冊,TMU客戶交易被函證的比率明顯拉高,但也只有五到六成。
至於另外四成企業,不是在財務報表未將衍生性金融商品的部位完整列出,就是會計師在函證時,雖然漏了衍生性商品交易這一項,許多查帳會計師卻不以為意,照樣簽證報表。
聽到這樣的情況,證期局官員大感訝異。一位曾經管理發行市場的高層官員無奈地說:「銀行輕忽對待會計師函證行之有年,這些銀行似乎忘了自己也是財務報表的使用者,會計師查帳不徹底,銀行據此放款也會受傷啊!」
不只回答函證方式一國多制,更令人驚訝的是,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不像信用卡有聯合徵信紀錄可查,類似凱美這種上市櫃公司如果同時與七家銀行往來,每家銀行根本不會知道客戶在其他銀行交易的部位有多大,暴露的風險有多高。
規則混亂──金融商品揭露標準有待改善
目前會計師是依據財務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公報,查核上市櫃公司有關金融商品的揭露。但這份公報是在民國八十六年公布,七年來不僅企業操作衍生性商品的規模快速膨脹,商品的推陳出新,更不是骨董級會計處理準則制定時可以想像的。
二十七號公報讓許多人詬病,明年要實行更嚴格的第三十四號公報「金融商品會計處理準則」,更是問題重重。一位會計師指出,依公報規定,往後公司進行衍生性金融商品操作都要依「活絡公開市場」的「公平市價」入帳,但何謂「活絡公開市場」,卻引發激辯。
此外,公報指出,如果因為是量身訂做的金融商品而沒有公開市場,可按「評價模型」評估出來的價值入帳。但是,一種商品若在不同銀行交易,要用哪一家銀行的評價模型評量,會計師界迄今沒有定論。更何況,銀行採購一套評價模型動輒數千萬元,且是券商或銀行內部的祕密武器,根本不可能無償讓外人使用,會計師拿不到資料要如何進行評價?
一位銀行主管則是提醒,銀行與客戶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形同放款,銀行的電腦控管系統如果不夠強,「連客戶虧多少錢可能都算不出來,更遑論進行控管。」
上市櫃公司玩衍生性商品愈玩愈樂,銀行樂得做生意,會計師卻為了衍生性商品的函證、評價大傷腦筋。證期局局長吳當傑說:「不論是衍生性商品的揭露、函證、或是內控,主管機關都已規範,現在就看如何落實執行。對這件事,我會放在心上。」主管機關能不能讓這個一國多制的亂象稍微改善,會計師和銀行都在等著看。(本文轉載自今周刊第4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