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因為摩西所率領的人們,原本在埃及以奴隸身分過活,所以沒有具備建國所需要的知識,而以色列的人民也要等到從前身為奴隸的人逐漸凋零後,才有建國的可能。
過去身為奴隸的以色列人並不知道以耶和華為名的神,也不信奉耶和華,因此,首先得教導他們如何膜拜神,也就是讓他們知道受洗儀式和做禮拜的方法,這是對以色列人的再教育。
於是過去的奴隸世代在這40年間絕跡,接受教育的新世代成為了集團的核心,我想這就是為何得以建國的原因不是嗎?
台灣也是如此,「生為台灣人的悲哀」與這個原因息息相關。
台灣人從荷蘭、西班牙一直到國民黨,一直都在外來政權的統治之下,雖然日本在短期內把台灣這個殖民地提升為近代社會,並予以教育,但即使如此,我們還是沒有自己的政府。台灣現在明明已經民主化了,卻至今處於無法建立自己國家的狀況。
有些滿懷惡意的人以「李登輝把自己比喻為摩西」來中傷我,說我把「台灣獨立」和「出埃及記」劃上等號。
但這樣認為的人,不僅對〈出埃及記〉的內容缺乏了解,也是用他非常短淺的見解來判斷,而對事實產生了很大的誤解。
比起前半段逃離埃及統治的描繪,〈出埃及記〉的核心其實是在後半段,也就是描寫以色列人當家作主之後,建立進步文明的過程,這正是「新時代台灣人」當前處境的最貼切寫照。

(照片來源:今周刊攝影團隊)
不可能「一國兩制」
台灣早已放棄了「漢賊不兩立」的想法,「漢」指的是國民黨,「賊」指的是共產黨,所以要停止「我們不與賊寇打交道,只要攻滅他即可」的想法,去摸索中國全體的「最大互惠利益」(plus-sum)。
兩岸之間只要能有實質的改善與協助,台灣就會展現出積極的參與態度,也會提出許多具體的方案,例如「領導人會面」、「國際合作」、「海外輸送中心」、「文化交流」、「農業合作」以及「國有企業的改革」等等。
可惜的是,如此善意的提案幾乎都不被中國接受。
台灣想到的「最大互惠利益」無法實踐,我只好轉為「戒急用忍,行穩致遠」的方針。
對於這個方針,中國的統派學者和媒體,以及部分的企業家都出現嚴重的反彈,但我沒有屈服於這樣的壓力。
只要中國當局的霸權、鬥爭態度不散,而且堅持自己設想的「一個中國」,想要強制把台灣放進這個框架裡,就有可能讓台灣在沒有依靠之下展開要求強行獨立的宣傳。
假如當時沒有以「戒急用忍」的政策來作為面對中國的防禦措施,台灣的產業和經濟將會受到中國的「磁吸效應」 (如磁場或黑洞般把投資者吸入)衝擊而陷入危機。
我曾對一位美國的中國專家說過:「我希望你們能支持我們的『一個中國』政策。」這裡的重點是「我們的」,而不是「中國大陸的」。
美國當然可以承認「我們的『一個中國』政策」,但困擾的是他們很容易受到「中國共產黨的『一個中國』政策」蠱惑,一旦再加上台灣「正在進行獨立運動」等等這樣來自中國的資訊,而以此作為台灣政策的基礎,那麼美國將會犯下大錯吧!我對他這麼說。
我像這樣坦率表明我的想法是在1997年7月22日「國家統一委員會」的閉幕致詞時,在此引用其中一段如下:
我們在此鄭重重申:中國要統一,但必須統一在既照顧全體中國人利益,又合乎世界潮流的民主、自由、均富的制度之下,而不應統一在經過實踐證明失敗的共產制度或所謂的「一國兩制」之下。
我們作此主張,是因為我們堅信:
第一,共產統一或「一國兩制」的統一,不利於全中國的民主化,使大陸同胞享受民主生活的希望更加遙不可及。
第二,只有統一在民主制度之下,兩岸三地的聯合力量才能成為區域安定的助力。一個統一但專制、封閉的中國,必然會引起鄰國不安,改變亞洲均勢,威脅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第三,只有透過民主制度的全面施行,才能以法治化的機制及透明化的政治運作過程,增進兩岸互信,並確保雙方切實遵守協議,共締雙贏新局。
在此,我很明確地否定了「一國兩制」之下中國共產主義與台灣資本主義共存的可能性,因為中國大陸所抱持的想法,不只存有根本上的矛盾,還遠離了我們所追求的目標。
「台灣中華民國」

(照片來源:今周刊攝影團隊)
不過,台灣直到現在還欠缺了一樣東西,那就是尚未對國內外明白宣告「台灣是一個國家」。雖然有「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說法,但還是沒有「台灣是主權國家」的主張,我想這是我們必須檢討並改正的問題。
中華民國從以前開始就存在,而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共)則是在內戰中占領中國大陸的政權,這是大家一直以來的認知。
而我則是在1991年明確地翻轉了這個認知。
我的主張是,現在的中國大陸政府依法占領且統治著中國大陸,所以我承認中國大陸的中共政府,而且兩岸的戰爭也應到此結束,從今以後應該彼此進行對話才是,我是這麼主張的。
到此我已經針對「一國兩制」的形式做了說明,但這樣還是不夠,應該是「兩個國家」的想法才是正確的,因此我們應該更進一步,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旦承認了中共,對岸就是「新的國家」,而這邊就變成了「舊的國家」。
而這個「舊的國家」已經改變了,現在的中華民國,已經不是過去的「民國」,而是包括內容的一切都已經改變的「第二共和」(New Republic)。
1998年年底廢除了台灣省,然後憲法內容也做了相當的修改,但是憲法第四條裡關於領土的規定維持原狀。這個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與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五項,記載了很有意思的內容。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因為國民大會已經廢除了,所以增修後的現行憲法條文已經變更為「若非經立法院與公民投票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內容雖然沒有改變,可是如此一來,這一條就變成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夠適用。因為台灣現在依法統治的區域包括了台灣島、澎湖諸島、金門島以及馬祖島,所以可以說明這裡是我們的領土,因此沒有必要特別透過修憲來列舉台灣是一個國家的條件。
就算真的這麼做了,不只是中共,連美國也會受到刺激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於1949年從中華民國分裂出來的,所以不論是以前還是以後,中華民國都會一直存在,而在中國大陸之上的,則是分離出來的新國家。
我認為這個想法是最妥善,而且符合過去事實的。
在變化的過程中,台灣現在的認同問題已經發展出了「台灣中華民國」的意識。雖然是重申,但中華民國已經不是以往的中華民國,而是「New Republic」,也就是所謂的「第二共和」,雖然不知這個說法會是由誰在什麼時候明確提出,但總有一天非得這麼做不可。
作者簡介_李登輝
台灣前總統,農業經濟學者。美國康乃爾大學農業經濟學博士、拓殖大學榮譽博士。因終戰之故中途從京都帝國大學農學系退學,進入台灣大學農學系,畢業後於台灣大學擔任講師,曾赴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留學,擔任過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顧問與台灣大學教授。1971年加入國民黨,1972年入閣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歷任台北市長、台灣省政府主席,1984年由蔣經國總統指名為副總統,1988年因蔣經國逝世而繼任為總統,1996年當選台灣首屆直選總統,2000年任期屆滿卸下總統職位,2007年榮獲第一屆後藤新平獎。
本文摘自大都會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餘生:我的生命之旅與台灣民主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