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現今面臨少子化的衝擊,逐漸步入高齡化的社會,政府多傾向鼓勵勞工「退而不休」,2005年上路的勞退新制保障勞工權益同時,新舊制間的轉換卻讓許多重回職場的銀髮族苦惱,不知退休金該如何計算。
以一位60歲的長者來說,自原公司退休後,照勞退舊制來計算,他可領到退休金155萬元,且選擇一次請領全部的勞保老年給付,但家庭因素導致退休金不夠用,因而重回職場。
勞保、勞退都領完的他,原以為自此再也無退休金,但是到職新公司第一個月後,發現公司有提撥薪資6%的福利,這是怎麼回事?
其實,2005年上路的勞退新制,採用以「個人退休金專戶」為主、「年金保險」為輔制度。「個人退休金專戶」依法規定,雇主必須按月提撥不低於該勞工薪資的6%退休金,到勞退新制帳戶,勞工本身則可依個人意願,另外按月提繳0~6%的退休金,年滿60歲可請領此筆退休金。
勞退新制並未規定「是否有投勞保」或「年齡上限」,勞工只要有受僱事實,且適用勞基法,雇主必須按規定提撥;因此,即使勞退舊制退休金及勞保老年給付(或年金)已領,只要重回職場,就適用勞退新制。
必須注意的是,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勞保老年給付」無論是一次請領或是領年金,即使未來重回職場,都無法再加入勞保。
若以另一個條件來看,一位62歲民眾的勞退新制帳戶擁有25萬元,因為屆齡退休,便將退休金完全領出並退出勞保,每月領取1萬3000元的勞保年金,後來又再出去工作,那退休金還會有嗎?
根據勞退條例資料顯示,就算勞工已領勞保老年給付,無法再投勞保,雇主還是得繼續為他提撥勞退新制6%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