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如人,都會有生命終結的一天,報廢就是汽車最後的歸宿。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天,你知道怎麼處理車輛報廢的相關手續嗎?車輛報廢還有錢可領,技巧不同也連帶影響金額的多寡,現在就來看看怎麼樣做,對你最有利吧!
車籍、車體 報廢兩大重點
車輛報廢可分為車籍資料報廢、車體拖吊報廢兩大部分:
一 、車籍資料報廢
車主取下欲報廢車輛的車牌,連同所需證件、文件等,至監理站繳納稅金規費,辦理車籍報廢的手續。
二、車體拖吊報廢
完成車籍報廢手續後,可聯繫合法資源回收業者,協助處理後續的報廢車體回收。報廢車回收可撥資源回收免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或是透過資源回收網網頁(http://recycle.epa.gov.tw) 查詢回收業者名單。
事實上,很多人並不知道,以上這兩個步驟其實可以相反進行:先連絡資源回收商,再前往監理站完成車輛報廢與牌照繳銷手續。而這樣做,可能對車主來說,利頭更大些。
報廢像買車 多多詢價不吃虧
反過來進行,就是先透過資源回收專線或網站,查詢環保署委託之回收廠商。車主打電話過去表明有車輛要報廢,回收廠就會詢問車輛年份、型號、配備、有無鋁圈等問題後再報價。如同買車一樣,可以多問幾家回收廠、價比三家你一定不吃虧,有時候差距好幾千元。
當選定某一家回收廠後,約定一個時間來拖吊準備報廢的車輛。報廢當天回收廠會為車輛停止一切稅金,所以當他們來拖吊車輛時,會交給車主一張終止稅表及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並且以現金支付談妥的報廢車回收價格。
當這些流程都完成後,業者在將車輛拖走前,會將車牌拆下還車主,車主再帶著車牌與所需證件、文件前往監理站辦理車輛報廢、車牌繳銷手續。
這種反過來進行的車輛報廢流程,應該會比在監理站櫃台完成報廢手續後,業者主動過來詢問有沒有報廢車要回收,所獲得的價格更好。
別漏了這1000元!
環保署為避免車輛報廢後未妥善處理,可能衍生出環境髒亂以及拼裝車、改造車等問題,還提供廢車(汽車車齡10年以上)回收獎勵金。合格的回收商來拖吊報廢車時,會向車主索取一份車籍資料影本,並提供一份申請獎勵金用「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車主填妥管制聯單資料、簽名,檢附車主身分證影本、監理單位核發之報廢或繳銷異動證明影本後,掛號信寄回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專用信箱(台北郵政3257信箱),約30個工作天後即可收到1000元獎勵金。
繳銷牌照所需證件
1.車主身分證正本。
2.公司應繳驗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其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3.車主印章(本人得現場簽名)。
4.汽車車牌兩面或機車車牌1面。(車牌若有遺失請附警察機關之車牌失竊證明文件,汽車車牌若遺失1面,另1面亦應一併繳回)
5.新領牌照登記書。
6.行車執照正本。
7.規費結清證明: 先繳清積欠的燃料費、牌照稅(原則上均計徵至辦理報廢登記前1天)、違規罰鍰,或出具已結清之證明文件。
車輛報廢流程
車主撥打資源回收專線、或上環保署網站,聯絡廢車回收業者,並將廢車委託業者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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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商確認廢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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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商與車主一同確認廢車,並拆卸車牌,車牌將由車主帶回保管,回收商會給車主管制聯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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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前往監理機關辦理車籍報廢、止稅事宜、申請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