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車無法過戶,衍生問題一堆,還是少碰為妙。
圖說:當某人買車向銀行貸款,無力償還又將車輛拿去銀行典當,這部進了當鋪無法過戶而改以讓渡的方式出售給他人的車就叫做權利車,儘管有使用權利卻沒有充分的產權,風險可非一般人所能承擔。
必知12:權利車無法過戶,衍生問題一堆,還是少碰為妙。
必知13:中古車賣價低於行情過多,除了要留意車況,也要注意是否為權利車。
小明每天要四處跑業務,想找輛車代步,到了中古車行看了又看,心儀的車款也不便宜,卻發現口袋還是不夠深,車行老闆看到小明面露難色,便拉著小明說,「剛好手邊有輛中古車要急賣,車況也不錯,俗俗賣啦,但不能過戶喔,反正只是代步,要不要考慮一下」,聽得小明好心動,但這種不能過戶的中古車,到底一般人能不能買呢?
想買中古車做功課是免不了的,或許從網路看些如何選購中古車的文章,或是多多比較車輛物件,看看各大網站的自售車或車行刊登的廣告,大致上什麼車款、什麼年份、配備等級的行情,心裡總會有個底。但偶而會出現幾部價格明顯低於行情的車,此時除了要注意網路詐騙或虛報行情之類的陷阱,也有可能遇上的是權利車。例如一部新車價約150萬、車齡不到3年的進口車,行情大約落在95萬元到105萬元間,但眼前這部車開價卻不到70萬,這當然極有可能是詐騙手法,但實際上這卻是一部真的可以賣你的權利車,當對方告知這是一部「開權利的」車,還可以過戶?!此時你就要有警覺了。
權利車怎麼來→
車未繳清車貸就被典當
其實,這種不能過戶的中古車就是所謂的「權利車」,什麼是權利車?為什麼會有所謂的權利車產生?舉個例子就一清二楚了︰
小華跟車商買了一部100萬的新車,並且向銀行貸款,在付了10萬頭期款之後,剩下的90萬貸款則逐月向銀行償還,這部新車所有權雖然掛在小華名下,但貸款尚未清償,銀行為了保留債權,這部新車的車籍資料就必須到監理機關設定動產抵押,在貸款尚未期滿付清之前,這部車是禁止過戶買賣的,以免車款尚未繳清就被轉賣出去,銀行索討無門形成呆帳。
小華繳貸款幾個月後,因為財務問題周轉不靈,或是惡意不清償貸款,就把這部新車拿去向當鋪借了30萬,純粹就車輛本身拿去典當,因為債權仍在銀行手上,車輛當然也就無法過戶,這時車輛就必須以「讓渡」的方式典當給當鋪,小華既然無力清償或刻意不清償銀行貸款,當然也不會去贖回這部典當的車子,這輛車就類似一般的流當品,於是一輛被銀行設定抵押、無法過戶、在銀行與當鋪兩方面都欠款的「權利車」就這麼形成了。
把車輛拿去當鋪換錢的小華並沒有犯法,只是個人信用狀況出現重大瑕疵,銀行會向小華追討債務,蓄意欠款的話則會有向銀行詐欺的嫌疑,而當鋪接受小華以實質動產(車輛)典當借錢出去,接受讓渡這輛車子,不偷不搶擁有這輛車,看起來也沒有違法之處,結果就是這輛權利車既不違法,但也不完全合法,從這輛車進入當鋪之後就開始遊走法律的灰色地帶,小華開始躲債跑路,銀行急著尋人追車。
當鋪轉手讓渡
遊走法律灰色地帶
當鋪當然不是慈善機構,這輛落地不到幾個月的車以30萬元取得,而以新車100萬行情而言,當年度的價值可能還有大約80萬,於是乎將本求利的當鋪可能會以50萬的價格準備再讓渡出去。儘管不能合法過戶,但這個價格對於貪小便宜的消費者還是具有致命的吸引力。不過,接手的消費者雖然僅花費明顯低於行情的價格,就買進權利車,卻只能開它但不能合法過戶。
再來談談開權利車的風險,這些銀行欠款的車都會被銀行註記,可別存僥倖心態,路上其實有相當多專門尋找權利車向銀行回報、領取獎金的人,甚至每天在路上趴趴走的計程車司機,也有不少人都是以協尋欠款車賺取外快。
一旦被銀行尋獲
將強制拖吊取回
那麼,不掛上原車大牌就沒事了吧?事實上專門在玩權利車的人,通常都會掛上其它車牌以免被通報,其它車即是所謂的「子車」,子車大多是年代較久,殘值很低,並且需要每半年驗一次車(6年以上車齡)的舊車。不過子車因為有正常驗車繳稅,因此車牌並沒有違規欠稅、驗車過期之類的問題,所以能正常使用,這裡指的正常使用是「子車掛原本車牌」,如果把這張大牌用在權利車上就有問題囉。
權利車因為車籍資料與年代較久的大牌序號不相符,因此開上路還是很容易看出端倪,一旦被專門尋車的人通報銀行尋獲,車輛經常會遇到千奇百怪的方式被強制取回。因為銀行擁有債權,無論停在何處,銀行都可以請拖吊車強制拖回,或許有些車主心存僥倖,會說如果人在車上就可以了吧。確實如此,不過一旦權利車被盯上,銀行會用各種強迫手法,例如把路堵住讓車無法行駛,或是緊迫盯人的手段取回權利車。
A車掛B車車牌
罰單吃不完
開著不能過戶的權利車其實風險很大,除了得躲避銀行眼線,同時也得冒遭警方查緝的風險,儘管當鋪會附上出售權利車的大牌、行照、車主身分證影印本、流當證明與賣方簽署的讓渡書等證件,不過在遇到警方臨檢時,這部車掛上子車的車牌並擁有以上證件影本,雖然不會被當成贓車查緝,但由於車輛並非懸掛原本車牌,至少會吃上一張罰單,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五款「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罰款金額3,600元到10,800元,倒楣一點的還會被禁止行駛(扣車),並吊銷違規使用的車牌,甚至還會被查出原車籍,面臨被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查封車輛的風險。
開權利車上路基本上是沒有什麼保障的,不管是車輛遭銀行強制拖走或是遭竊,這種沒有完整車籍的權利車是無法主張所有權的,能開多久完全看運氣了,運氣好的話可能開個一年半載,比較倒楣的可能幾個月50萬就這麼飛了,這車能不能買,聰明的消費者一定心裡有底了吧。
簡單做個總結:
購買權利車的人向當鋪取得物件,並且可以使用這部車,不過所買進的是這部車的債權,銀行卻擁有這輛車的物權,並有動產抵押權作擔保,權利車涉及詐害銀行的物權,因此銀行得以在法律規範內強制將車輛拖回。
當舖的債權擁有動產質權作擔保,但是當舖轉移給權利車購買者時僅是可供你使用,權利遠低於銀行,權利車即使具備大牌、型照、車主身分證影印本、讓渡書、流當證明之類的文件,卻沒有合法完整的擁有權,這些證件效力也遠不及銀行的動產抵押權,銀行僅需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即可逕行拖走或扣押這部車。
權利車會因為人性的貪念而存在,不管是信用破產的原車主、將本求利的當鋪或是貪圖便宜的消費者,從法理的角度來衡量,這種類汽車交易絕非正道,也在此呼籲各位切莫貪小便宜以免因小失大,儘管權利車不全然違法,但也稱不上合法,如果不是箇中好手還是少碰為妙。
這是一部2011年出廠的賓士E-Class Estate,掛的大牌卻是8B-XXXX,8B開頭的車牌是2001年台北市監理站所發出的牌照,車牌號碼顯然與車輛型號不相符,這車極有可能是為了逃避銀行欠款而掛上其他車牌的權利車。
權威車訊之類的行情書籍裡面詳列各年份、車種、配備等級的行情,主要是供銀行估算中古車可貸款殘值之用,任何車都有一定的行情水準,一旦價格過於便宜,除了可能是詐騙陷阱,也可能是遊走法律灰色地帶的權利車。
除了車款與牌照序號不符,專門協尋權利車的人也可從大牌鎖螺絲孔的痕跡判斷是否有掛上其他車牌躲避查緝的嫌疑,正常車牌並不會有其它螺絲壓印痕跡,一看就知道事有蹊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