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報稅與往年改變較多,小從免稅額、扣除額及所得課稅級距等調升,大至財產交易所得、未上市及興櫃股票等都有新變革,納稅人得留心。
先談減稅,根據《所得稅法》規定,課稅級距、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障扣除額及退職所得等標準是隨物價指數連動調整,因為一○一年度累計物價漲幅超過三%,一○二年度的綜合所得稅須依法調整。
國際理財規畫顧問公司執行長李雨珊表示,一般受薪階級對免稅額及扣除額兩個減稅項目最「有感」,與去年相較,今年免稅額提高三千元,而標準與薪資特別扣除額也分別提高三千與六千元。
四口之家可省萬元
如果以四口之家(兩位扶養人口)為例,夫妻為受薪階級且採取標準扣除額申報,今年至少可增加二萬六千元的可扣除金額;若夫妻適用五%的課稅級距,就能省下一千三百元;若適用四○%的稅率,則有一萬零四百元的省稅效果。
此外,去年開徵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與健保費相同,不受商業保險二萬四千元保險費上限限制,可全數列舉扣除,但這優惠適用列舉扣除申報者。
在加稅方面,嚴格來說不是真的「加稅」,而是更嚴格地查稅。據了解,國稅局今年將特別查核不動產及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兩種稅賦,對高資產族群影響相對較大。李雨珊表示,過去八年透過查稅已多收二十一億元不動產稅,加上豪宅一直被政府鎖定為查稅的對象,去年售屋者絕對不能大意。
在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時可採取兩種方式申報,一是依照「實際成本法」,另一是按「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法」,也就是依照財政部公布的房屋評定現值,推算出全國各地賣屋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長期以來,用後者申報方式較有利,「但去年賣豪宅者要特別注意!」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提醒,所謂豪宅的定義是,雙北市出售總價在八千萬元以上,其他縣市五千萬元以上,這些屋主必須優先採取「核實認定」,也就是按「實際成交價格」的方式申報。
根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如果賣方能提供買賣房產時的成本與交易金額,必須優先採取核實認定;若無法提出成本證明文件,才可依照財政部的標準申報;但因前年八月實價登錄實施後,政府已能掌握交易實價,納稅人一旦短報將遭補稅並處以罰鍰。
陳俊宏表示,賣豪宅者即使無法舉證買進成本,財政部也訂出課稅標準推算售屋所得。簡單說,政府先按房地合併出售的總價當基礎,再推算房屋價格,通常用土地占七成、房屋占三成,當成屬於房屋的售屋所得,再乘以一五%,當作應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
舉例來說,張醫師出售北市總價一億元的豪宅,若他無法提供買進成本,國稅局將按房地比例(房屋占三成、土地占七成),認列張醫師的房屋收入為三千萬元,再依房屋收入一五%,亦即四百五十萬元,作為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張醫師將此所得併入四○%的綜合所得稅,等於他賣這戶房子要繳一百八十萬元的所得稅。
課證所稅影響小戶
若出售非豪宅或沒有買賣價格的房屋,則可按過去傳統申報方式。舉例來說,王太太賣出台北市一千萬元房屋,若財政部公告房屋評定現值為五十萬元,那麼王太太要繳納的房屋交易所得稅為二十一萬元(五十萬元乘以北市售屋核定的四二%標準稅率)。要留心的是,今年雙北市公告售屋所得稅率已大幅調高。
在證所稅方面,實施前兩年,也就是一○二及一○三年度賣出未上市櫃股票、興櫃股票超過一百張、首次IPO(公開發行)股票(排除承銷取得十張以內),今年在扣除買進成本及手續費等必要成本後,如有獲利,將課徵一五%證券交易所得稅,「其中以未上市股票變化最大。」李雨珊表示。
在證所稅開徵前,未上市股票列入最低稅賦制,有六百萬元的免稅額,但改課證所稅後,免稅額就被取消,對過去受到六百萬元免稅額保障的小戶影響最大,但對獲利超過六百萬元的大戶則是利多,因最低稅賦制稅率二○%,課證所稅時只剩一五%,雖然少了六百萬元門檻,但降了五%稅率。
李雨珊提醒,證所稅有分開計稅、合併報繳、盈虧互抵及長期持有等四項特點。分開計稅是指採取分離課稅,不必併入綜合所得課稅,稅率統一是一五%;合併報繳是指,綜所稅以「戶」為單位,因此同一申報戶的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有證券交易所得須填寫在同一張申報書。至於盈虧互抵則是指當年度盈虧可互抵,但無法遞延至隔年,且只限「同一人」互抵,而長期持有股票滿一年,所得稅減半;IPO股票在上市櫃後持有滿三年,可按所得四分之一課稅。
▲點圖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