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最近一則新聞,于美人的婚變事件,一旦離婚,身上有好幾億的資產,就要跟前夫平分。很多人就想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一旦離婚,一定要跟對方平分財產嗎?這件事主要來自於「剩餘財產請求權」的規定,而這個規定跟理財其實有很大的關係。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最近一則新聞,于美人的婚變事件,一旦離婚,身上有好幾億的資產,就要跟前夫平分。很多人就想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一旦離婚,一定要跟對方平分財產嗎?這件事主要來自於「剩餘財產請求權」的規定,而這個規定跟理財其實有很大的關係。
剩餘財產請求權是甚麼?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一般的夫妻在結婚以後,會用法定財產制,這個制度簡單來說,就是把夫妻雙方的財產分為婚前跟婚後,兩者分開來討論。而婚後的財產,在法定財產制消滅時(可能是離婚或者過世),則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要求平分雙分的財產總額。
之所以會有這個制度,主要是考慮到,自古就有「男主外,女主內」的風俗,當然在現代社會,也有可能是剛好倒過來的。但不管怎樣,在很多家庭之中,確實會因為有一方因為要花比較多時間來照顧家庭,在經濟上特別弱勢,所以為了保障這些人,就設計了這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跟遺產稅也有關
一個人如果身故之後,往往會有遺產稅的問題。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在這時候也會用到。例如幾年前過世的王永慶先生就是很明顯的例子,當初他有600多億的資產,過世時,太太就可以先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先留下一半,剩下的部分才來算遺產稅。這部分對資產愈多的人,影響愈大。
夫妻的錢可以各算各的嗎?
當然也可以,只要在結婚時,向法院提出使用分別財產制就可以,從此以後夫妻兩人就在財務上彼此獨立。不過就沒有前面提到的遺產稅的節稅效果,一旦夫妻某一方身故,所有的財產都算遺產。
留意夫妻之間的贈與
此外,我們有時候會聽到一種情況,電視劇中也常出現,就是夫妻在結婚後,丈夫買了房子,登記在妻子的名下。萬一不幸這對夫妻後來離婚了,這種「贈與」的財產就都歸妻子所有,不能拿來分配,因為在法定財產制裡有規定:「婚前財產、因繼承或無償取得(即受贈取得)的財產,都不算在夫妻剩餘財產內。」送出去,就變成對方的了。
對於一個家庭的長期理財規劃來看,要選擇哪種財產制度,我並沒有特別的建議,這需要當事人花點時間來抉擇,不過最好先了解這些基本的概念,以及不同選擇所帶來的利弊,畢竟俗話常說,談錢傷感情。有時候,談得不清楚,會更傷。
更多投資、理財的實用秘訣…
MoneyPlan財富網【http://moneyplan.com.tw/】
保險理財通【http://www.brokersweb.org/】
SKYPE線上諮詢:moneypaln.ifa
封面圖片:Marsmettin Tallahassee, 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