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炒股風波再起,投資人信心盡失。為挽回投信事業形象,產、官、學界代表,針對加強監理防範、鼓勵業者自清等作法,提出五大建議。
培養民間第三部門,協助揭弊
「一般人去銀行存款,行員若能上下其手,誰敢把錢放在裡面;同樣的,經理人因職務之便,從事不法交易,以後誰還敢買基金?」
呂東英指出,要重建投信事業,找回大眾信賴,除了業者須加強自律及員工訓練外,還應培養民間第三部門,主動替主管機關查核,針對違法亂紀現象發言,主動提出各項改善建議,「像英國,就有很多這樣的民間第三部門在監督把關,形成輿論壓力,讓業者不敢亂來!」
「與其在弊案發生後,依法辦理才得到效果,還不如平時就由第三部門進行監督。要是政府夠開明,也會鼓勵民間組織一個制度性的單位,協助主管機關審查。」他說,這是一體兩面的事,業者不想辦法加強自律,投信事業就會慢慢萎縮;而業者自律功能愈低,政府監督管理就愈累。
「適時藉助民間第三部門力量,匡正投信陋習,是挽救全民信心值得一試的辦法。但坦白說,投信相關法律規範齊全,甚至在公司治理守則部分,規定編列得比交易所、櫃買中心還細,可見問題不在規範不夠,而是執行面出了問題。」
投、研分離,與國際接軌
國內第一大資產管理公司、國泰投信董事長張錫,則以業者身分,先分享了國泰投信內部選股機制。「公司內部建有『不可投資名單』,主要是從企業信用風險指標(TCRI)、及一些財務指標挑出標的,只要公司財務結構沒有達到設定標準,基金經理人就不能買。以台股約一千四百家公司來看,約有四成、五百八十檔個股不可投資。」
張錫說,利用「不可投資名單」把關,經理人就買不到像盈正、普格這種出事的公司,再結合交易所警示股加強過濾,就更有保障。另外,新掛牌或新拜訪公司要成為買進名單,必須經過小組開會討論,只有大家普遍認同的公司,基金經理人才可能買進。
「對業者來說,防弊是消極作法;現在投信最需要的,是積極走出去。尤其,從去年開始,資產管理業的競爭已不是只有台灣,還有中國大陸、韓國。現在,我們要做的是把台灣推出去。像不久前,國泰投信就將投資部、研究部分開,走國際標準格局,與世界接軌。」
張錫表示,投信公司將投資、研究分家,除可杜絕實際投資的經理人炒股,研究部分也會更深入;可惜在台灣投資、研究都是一人包到底。
他強調,投信要重建民眾心中的「信賴感」,一方面是消極的防弊,另一方面則是積極興利。「一旦,投信業者以積極態度,拿國際標準自我要求,相信弊案也就沒有存在的空間,未來要爭取海外標案也會比較容易,台灣也才可能成為外資前進中國的金融平台,進一步提升國際競爭力。」
基金獎評選形式應全面檢討
「另外,一九九八年國內舉辦第一屆傑出基金金鑽獎,原本目的是希望透過獎勵方式,讓投信產業有更好的發展。但在連續發生兩次弊案之後,今年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在此必須宣布,金鑽獎今年『從缺』。」周吳添感嘆,因為基金得獎關係,基金經理人反而有更大的能量或影響力,私下進行不法交易,已經失去原來頒獎的意義。
「基金獎評選標準,亦可重新檢討、探討如何調整。」他指出,過去得獎基金,不只績效表現較同類型基金傑出,還同時考量風險控管能力;評選辦法甚至規定報酬率必須優於大盤,同時要求,基金績效不只要贏大盤,還必須是正數,幫投資人賺到錢,為此,過去十五年來提供很好的投資參考。現在得獎基金經理人接二連三涉嫌炒股,未來評選辦法亦須予以考量,如何補強道德紀律方面的風險問題。
同業相互監督,公會加強監理
他強調,不論是公會組織,或相關自律委員會,都凸顯出業者在這部分做得仍不夠。只要同業之間不願意相互監督、抵制,這個行業要做好很難。
「十七年過去了,公會組織功能看來並沒有太特別,多是聯誼性質。炒股事件再度爆發,公會這次應深入思考該有何機制,防患未然。」他表示。
周行一建議,由於同業之間任何動態,彼此掌握得最清楚,因此為提振產業形象,投信投顧公會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例如,投信經理人被舉發炒股,主管機關針對舉發不法交易的單位,或許就可享有基金募集優惠。」
「在美國,每一檔基金就是一間資產管理公司,這使內部監理結構變得很強。國內投信沒有這樣的機制,就要去思考如何在內部控管、稽核部分,具體提出辦法,例如強化董監事功能,甚至包括獨立董監的角色,以上市櫃公司積極管理的態度,強化投信監理制度。」周行一表示。
他強調,只有讓外界明顯感受到公會監督力量,投資人才會對投信事業再投以信賴。另外,基金經理人獎金、薪酬設計是否有問題,使經理人從事不法行為誘因增加,也可一併考量。
公司自清應給予獎勵或免罰
「治標是,投信應有足夠的業務量,公司才能活得好、賺到錢,能負擔夠高的薪酬,經理人自然沒有炒股誘因,進而產生良性循環;而治本,就是藉由教育訓練及內部控管,真正做到產業自律。」呂東英強調。
最後,投信公司自清是應有的態度,也值得鼓勵。他呼籲政府機關及公會應有配套措施或誘因,例如,為了避免未來仍有「不定時炸彈」的投信弊案爆發,可規定在一定期間內,投信業者自清可以免罰,讓資產管理業者有共同發展事業的決心,不再因炒股個案被市場唾棄,找回產業尊嚴及最終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