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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一家大型國有借貸機構前負責人因受賄罪、貪污罪、重婚罪,本週二被判處死刑,這是中國政府對經濟犯罪動用死刑的一個罕見且引人注目的例子。
沿海城市天津的一家法院判定,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前董事長賴小民在2008年至2018年間收受賄賂約合人民幣17.88億餘元(約合78億元台幣),政府將沒收他的個人全部財產。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週二的宣判中說,「賴小民目無法紀,極其貪婪」。宣判書還說,賴小民的行為危害了國家金融安全。
習近平高唱反腐倡廉 賴小民2018年就下台被調查
現年58歲的賴小民,是在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發起的大規模反腐運動中落馬的最受矚目的人物之一。
賴小民違反黨紀國法,包括濫用職權與多名女性進行權色交易,已在2018年被開除黨籍。去年,他在官方媒體播出的一個電視節目中承認收受現金賄賂。
這個異乎尋常的重判可能是發出一個信號,表明習近平並不準備放緩反腐敗運動。
該運動是他在2012年底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不久後開始的,他的一些最強大的對手已經被拉下馬來,但反腐敗運動也幫助他遏制了國內對中共官員越來越腐敗的擔憂。
「判處賴小民死刑,會得到很多中下層民眾支持」
「判處賴小民死刑會得到很多中下層人士的支持,」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張培鴻說。
雖然中國廣泛使用死刑,但政府官員不披露具體數字。不過,近年來在公眾反對之下,貪污、賄賂和腐敗等犯罪中動用死刑的情況有所減少。
死刑的問題在2012年獲得過一次不同尋常的公開討論,當時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一次全國電視直播的年度新聞發布會上,提醒了負責審理吳英案的法院。
年輕女子吳英是一名商業大亨,因金融詐騙罪被判處死刑,後獲減刑。
儘管與商業有關的犯罪被執行死刑的報導有所減少,但並沒有消失。2013年,曾成傑因金融犯罪被法院判處死刑。他的家人稱,在他們接到通知之前,曾成傑就已被處決,這件事在網上引發了憤怒。
中國90年代成立多家壞帳銀行 華融坐大後引起北京懷疑
法院對賴小民的宣判選擇了一個引人注目的目標。
賴小民於2012年開始執掌華融,幫助將公司的業務擴大到投資和證券等新領域。華融是作為所謂的「壞賬銀行」於20世紀90年代末創立的,作用是接納國有企業的不良貸款,以減輕準備上市向公眾出售股票的大型國有銀行的負擔。
華融曾與中國一些最耀眼的民營企業做過生意,當時它們雄心勃勃,其中包括能源公司中國華信以及業務範圍涉及酒店到航空的海航集團。官員們後來對這兩家企業靠大筆舉債建立商業帝國的做法產生了懷疑後,它們都受到了監管機構的審查。
廣受關注的死刑判決將傳遞一個信息,不過對信息的解釋取決於聽眾,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東亞與東南亞區域副主任羅助華(Joshua Rosenzweig)說。
「中國當局試圖通過這些判決傳遞的許多訊息,都需要你自己填空後,得出你的推論,」他說。
「這個死刑判決可能是向公眾發出訊息,表明習近平政權仍把腐敗視為一個嚴重問題,或是向中國商界精英發出信息,告訴他們需要循規蹈矩,」羅助華說。「或者也可能是同時發給兩者的信息。」
註:全文獲《紐約時報》授權,By Alexandra Stevenson © 2020 The New York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