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制師承德國,卻對英美法系不夠了解,尤其是反托拉斯法,接連讓台灣企業跌跤。此次的廣明案、10年前的面板產業反托拉斯案,都是台灣企業的最佳借鏡。
僅僅12天,惠普(HP)控告廣達集團旗下廣明光電違反托拉斯法的案件出現重大逆轉!6月初,廣明總經理何世池還對二審判決結果大喊「ridiculous」(荒謬),6月18日,惠普、廣明就同步宣布「和解」。短短12天,雙方之間做了什麼樣的攻防,讓訴訟終於畫下句點?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今年1月判決廣明必須賠償惠普的金額高達4.39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31.28億元。攤開廣明今年第一季財報,總資產也才121.8億元,扣除負債47.05億元,淨資產只有74.75億元,根本不夠賠。
所幸雙方達成和解,雖然賠償金額保密,但法學專家認為,若惠普以原始所稱受損金額1.76億美元(換算約新台幣約52.63億元)要求和解,廣明最好同意,這與廣明今年第一季帳上現金相差不遠。
對此,廣明僅回應,「和解金額內容不能對外透露,財務狀況足以支應及維持公司正常運作。」消息一出,一改6月上旬連3天跌停走勢,廣明6月19日、22日連2根漲停板鎖死不動,不但讓廣明股價一吐先前怨氣,連2日漲停價委買量也都高達10萬張以上,投資人想買也買不到。
原本二審判決下來時,外界幾乎都認為,廣明賠付巨額幾乎是木已成舟,但熟悉法律程序的專家指出,在惠普申討賠款的執行過程,有機會讓廣明實際賠付金額不那麼高。
官司之下沒有贏家 專家:最好結局就是和解
關鍵在於,若廣明不自動履行美國法院判決,惠普可持美國判決向台灣法院提起許可執行之訴,待取得勝訴判決確定後,才能在台灣強制執行,而「台灣法院判決」會成為廣明最終賠償金額的談判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