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會今(15日)以412票贊成、202票反對,多達210票差距,通過延長里斯本條約第50條期限,3月29日的脫歐期限確定跳票。
首相梅伊(Theresa May)的脫歐協議12日在國會以391票反對、242票贊成,第二度遭到否決。國會昨天再度表決,否決英國在任何情況下無協議脫歐(硬脫歐)。國會今天的表決內容是針對政府提出的修正動議,決定是否要延長脫歐期限,結果以412票贊成、202票反對,確定329脫不了歐。
至於延後的期限可長可短,端看未來發展。若要短期延後脫歐,國會在3月20日之前必須表決通過梅伊的脫歐協議。梅伊先前表示,若是協議表決通過,將向歐盟申請把脫歐期限延後3個月,至6月30日。如果梅伊的脫歐協議第3次慘遭滑鐵盧,就不得不思考把脫歐日期延到更久之後。不過,無論是短期或長期延後脫歐期限,都必須獲得歐盟27個成員國同意。
今天還表決另一項具有爭議的修正動議,是由上個月宣布退黨的前保守黨議員沃拉斯頓(Sarah Wollaston)提出。內容為是否應該延後脫歐,舉行第2次脫歐公投,結果85票贊成、334票反對。衛生大臣韓考克(Matt Hancock)表示,2次脫歐公投的想法已被「斷然否決」,議員們顯然不想在無協議脫歐、梅伊的脫歐協議之外,再增加另外一個複雜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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