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台灣的4大報皆以滿版刊登頂級鐘錶品牌RICHARD MILLE的廣告。這個品牌究竟有什麼樣的魅力能夠讓金字塔最頂端的富豪們趨之若鶩?
曾與網球界球王納達爾(Rafael Nadal)、短跑名將布雷克(Yohan Blake)、賽車手葛洛尚(Romain Grosjean)以及馬薩(Felipe Massa)合作,身為名錶界的頂級品牌,RICHARD MILLE一直找尋新的合作對象,以及新的設計元素。
成立屬於自己的品牌 創辦人:我清楚自己想要什麼
有著精密的設計、製錶工藝,不少人認為這個品牌的創辦人必定是經驗豐富的錶匠。但其實,創辦人米勒(Richard Mille)本身並非鐘錶匠出身,他在創立RICHARD MILLE之前,是法國經典珠寶品牌夢寶星( MAUBOUSSIN)手錶部門的總裁。
1999年,米勒離開前公司,而後他創立了RICHARD MILLE。「我一直都想成立屬於自己的品牌,可是當時我已經快要50歲了,我意識到:我必須現在就動手,否則我就無法將這個想法實踐。」米勒在接受《富比世》的專訪中表示,自己當時深深體會到,如果現在不著手打造自己的品牌,也許最後這個構想就只能成為空想。
「我非常清楚自己想要什麼,我利用一塊肥皂刻劃出第一支手錶樣板的那天,彷彿只是昨天。」而這個承載米勒初心的樣板,由後來公司的團隊將它製做出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