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企業界該不該將股票選擇權列入費用( expense )?已成為最頭痛的問題。習於用股票選擇權作為犒賞員工手段的高科技公司將是衝擊最深的。英特爾的葛洛夫和財務長商議後,決定還是不要輕舉妄動比較好,他的考量又是如何?
最新一期的《財星》( Fortune )甚至選出了「美國最貪婪的 CEO 」,上榜者所執掌的企業股價目前從顛峰摔下來至少七五%,按照他們自一九九九年一月至二○○二年五月為止「落袋為安」的金額排名,第一名是Qwest Communications 的安舒茲( Philip Anschutz ),連主辦票選的《財星》雜誌的「最高領袖」──美國線上時代華納的董事長凱斯( Steve Case ),也高居第三,賣股所得達十七億九千萬美元。
科技企業對於股票選擇權似是情有獨鍾, 在《財星》的貪婪 CEO 排行榜上,除了恩龍的白龍( Lou Pai,音譯)之外,清一色是科技企業的主管。
當可口可樂、奇異電器、通用汽車、花旗集團等知名企業都站出來承諾要將選擇權列入費用時,英特爾跳出來了,德高望重的董事長葛洛夫親自面對媒體,告訴社會大眾,他們不會把股票選擇權列為開支。
為什麼英特爾甘犯眾怒?
當社會輿論一面倒地認為選擇權是萬惡之源,為什麼英特爾不肯「從善如流」?
英特爾認為,尚未執行的股票選擇權到底價值幾何,根本沒有公允的價值算式,反而更容易遭到人為操縱,讓企業的收入更為曲折難懂。而且,股票選擇權的價值已經反映在每股獲利上頭了(因為股數增加的話,每股獲利自然下降)。
葛洛夫還說,把股票選擇權列入費用,並無法改變股權遭到稀釋和高階主管坐擁巨額酬勞的情況。他承認,曾經動過支持把選擇權改列為費用的念頭,特別是與投資大師巴菲特談過之後,不過在與英特爾的財務長布萊恩商討後,他又轉為支持原來的主張。
布萊恩強調,如果一味地強調選擇權這方面的支出,企業高階主管獲得的選擇權不會減少,受到損害的是低階企業員工的利益,因為為了避免獲利數字難看,必定會縮減股票選擇權的適用範圍。
把發給員工的股票選擇權納入費用是否真的會像英特爾等企業所主張「讓獲利的真相遭到扭曲」呢?或許由今日美國報引述的一項調查可以看出端倪。
這項調查針對近日宣布將改採新會計方法的企業做了研究,如果他們去年把股票選擇權列入費用,獲利平均減少四.二%。另一方面,根據華爾街的貝爾斯坦證券( Bear Stearn )統計, 如果標準普爾五百成分企業都把股票選擇權納入支出,獲利將縮水二○%。
兩相比較,表態支持將股票選擇權列入費用的企業顯然都是遭受衝擊較小的企業,而衝擊較大的科技企業大多數都是不情願這樣做,原因也很簡單,他們和台灣的科技企業如出一轍,習於用股票選擇權作為犒賞員工的手段。
試想,如果英特爾去年的財報把股票選擇權列為支出,獲利縮水幅度高達七九%,經歷企業史上最大虧損的思科就更不妙了,虧損會擴大接近三倍。相較之下,奇異電器結算出的獲利則只會縮小二.九%,怎麼做,似乎也就不難決定了。
而且,企業給員工股票選擇權有雙重好處,他們不只不須花錢就可以收買員工,還可以因此獲得減稅。拿微軟做例子,在二○○○年,微軟就因此獲得二十億美元的減稅利得,另一方面,微軟若是得把股票選擇權列為費用,獲利就要減少二十二億美元,一來一往之間,微軟獲得的好處盡在不言中。
股票選擇權給員工發財美夢──計價方式是另一種難關
然而,問題真的那麼簡單嗎?要知道,矽谷的創業文化高度仰賴員工所有權,一旦把股票選擇權當作企業的費用,代價不可輕忽。需錢孔急的新創公司使用股票選擇權吸引員工上門,承諾他們一個發大財的美夢,要是沒有這玩意兒,「誰還想來?」美國創投協會的總裁席森( Mark Heesen )說。 更糟的是,員工的士氣和生產力也會遭到打擊。
何況,不是光一句「把股票選擇權列入費用」就解決得了這個問題,光是一個選擇權的計價就大有問題。可口可樂公司說,他們會在每年十月,聘請兩家華爾街公司買入及賣出各一萬股可口可樂選擇權,拿得到的四個價位得出平均值,來決定股票選擇權的價值,然後拿來作帳、計算獲利。
幹麼那麼麻煩?為什麼不等到股票選擇權實際執行再以實際價格計算?問題是稍微了解會計原則的人都知道,這樣做根本是違反會計原則。機器設備的成本必須逐年攤平,而不是在購買或是出售的時候計算,同樣的道理,當一位主管帶著滿袋的股票選擇權退休時,如果他在此時執行股票選擇權,將會在帳冊上製造一筆龐大的支出,事實上,企業卻必須在他在職期間分期攤平這些支出才對。
這樣一來,大家總算可以明白,葛洛夫為什麼在跟公司的財務長談過之後,還是決定不要輕舉妄動比較好了吧!
美國大企業對股票選擇權態度
表態將選擇權納入支出的企業 表態反對將選擇權納入支出的企業
奇異電器 微軟
通用汽車 英特爾
美國銀行 思科系統
J.P摩根大通
可口可樂
AIG
亞馬遜(Amazon.com)
華盛頓郵報公司
第一銀行(Bank One)
組合國際(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