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週四 (24 日) 發布廣東、天津、福建的自貿區深化改革方案通知,其中在福建方案中特別強調要發揮近台優勢,深化兩岸在教育、金融、服務,以及精密機械等各方面的合作,同時研究讓台灣人在自貿區內升學、就業、居住,在福利上給予台灣人與當地民眾同等的待遇,構建兩岸融合示範社區。
據《中國政府網》公布內容,在金融合作方面,允許自貿區符合條件的銀行為境外企業、個人開立新台幣帳戶,完善兩岸貨幣現鈔調運機制。並支持自貿區內台資金融機構在債券市場進行承銷業務,及探索建立與台灣徵信產品互認機制,更要建立閩、台金融溝通常態對接交流機制。
方案提及,探索在文化、體育、教育等領域進一步對台擴大開放,促進閩台產業深度融合,雙方可合作的產業包括 IC 產業、光學儀器、精密機械等先進製造業和冷鏈物流、中醫藥等現代服務業。
除此之外,福建自貿區將研究便利台灣人在自貿區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的政策措施,支持他們在區內就業、生活,並讓他們在醫療、融資、買樓、住宿等方面,享受與大陸居民同等待遇;台灣企業在科研經費申請等方面,亦享受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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