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不僅是「0→1」,更重要的是能從「1→100」:與其發明新產品,
能夠從現有的資源中創造新的組合,才是真正引領革命的力量,
如同賈伯斯將iPhone推廣到全球。
話說回來, 熊彼得的著作《經濟發展理論》使用了「發展」這個詞彙。如果要強調的是創新,「革命」這種聽起來磅礡的詞彙不是更讓人有感覺嗎?
為什麼熊彼得會選擇「發展」這個詞呢?
就讓我們稍微繞點遠路,試著了解原文吧。
熊彼得的這本著作是以德語寫成,而德語的「發展」為Entwickeln,其中的Ent是「脫」的意思,Wickeln則為「纏繞」的意思,這兩個字加起來有「解開毛線球」的意象。
這裡的關鍵在於「不是從零創造」這點,意思是「發展對象或是自身內部的元素」。
《經濟發展理論》的英文譯本將這個字翻譯成Development,而這個單字的語源為De(向外)+Velop(包覆),也就是「解開包覆」的意思,意思同樣不是「從零開始創造」,而是「挖掘對象或自身之中的元素」。
如何?是不是覺得在探索事物本質時,有必要回溯詞彙的源由呢?
是的,熊彼得提倡的絕不是「革命」。
話說回來,英文的革命為Revolution,其語源為Revolve(顛覆),這不是熊彼得想要的創新。
雖然熊彼得對馬克思的思想很有共鳴,卻排斥「革命」這種方法論。這部分將在第八章進一步說明。
熊彼得提倡的創新比較接近Evolution,也就是「進化」這個概念。不過,進化通常是自發的,而Development卻是人為觸發的。
熊彼得透過本書提倡的社會經濟進化論,被前述的複雜理論與進化經濟學繼承。自我組織(Self-Organization)、湧現組織(Emergent Organization)這類最新的組織理論,正是源自一百年前的熊彼得。
創新並非「從零開始創造」
是發展(Evolution)而非革命(Revolution)這點對現代的經營者而言,蘊含了三個重要訊息。
第一個訊息就是創新並非「從零開始創造」這點。
發明(Invention)與創新有著本質上的差異,因為創新的本質並非發明新事物,而是以全新的方式組合現有的東西,熊彼得也將其稱為「新組合」。新組合的部分將於下一章進一步介紹。
許多以創新為目標的企業家都將兩者混為一談,所以要特別注意這點。
熊彼得在書中提到「企業家與發明家的使命完全不同」, 也曾說「發明不過是替無限的可能性多添一種可能而已」,認為發明並不重要。
企業家的使命是從這些難以計數的可能性之中,挑出可行的部分再加以組合,藉此促進社會與經濟。換言之,只有擬定決策與實踐決策,才是企業家的本質與行動原理。
如今,有許多為了徵求新事業的靈感而舉辦的「創意大賽」;或是讓一群程式設計師聚在一起,在短時間內開發程式與軟體的「黑客松」(Hackathon)在各地舉辦,但是「前景看好」的事業絕對不會從這些比賽中誕生,因為創意與發明一樣,都只是無限的可能性之一而已,如果不加以篩選,便與垃圾山無異。
創新最重要的是「擴大規模」
當我們了解第一個訊息之後,第二個訊息就自然而然在我們眼前浮現。那就是創新的本質在於「讓商品進入社會,再放大市場規模」。
前面提過,「0→1」的過程只會堆出垃圾山,而創新的真諦在於其後的「1→10」,也就是讓商品進入社會的部分;之後再試圖完成「10→100」的部分,也就是「放大市場規模」,成為社會的實質標準。
為了讓商品進入社會,就必須得到客戶的好評,也必須建立能夠持續提供價值的系統。
不過,光是這樣還不夠,還得讓商品轉換成利潤,再以利潤進行投資。若以現代的經營用語來說,必須建立完整的行銷、供應鏈與商業模式,而且缺一不可。
熊彼得嫡系新創思想家彼得.杜拉克將上述的行銷、供應鏈與商業模式統稱為「管理」,換言之,要想創新,就必須懂得管理。
能否「規模化」是新創企業的命脈。
大部分的新創企業在0→1的階段創業成功時,都因為缺乏管理能力而瞬間從市場消失,所以這不只是堆出了創意的垃圾山,更是堆出新創企業的墳場。
熊彼得曾說,只有利潤才能促進經濟成長。
這也是與馬克思的思想大相逕庭的部分。馬克思認為「利潤來自榨取勞動力」,但熊彼得認為只有創新能創造利潤。
熊彼得也曾在《經濟發展理論》這本書如此說道:「沒有發展,企業就沒有利潤;企業沒有利潤,就不會有發展。」
意思是只有將利潤重新投入事業,讓事業擴大規模,創新才能成為改造企業的動力。創新的本質並非「創業」,而是讓商品進入社會,再讓事業擴大規模。我們一定要將熊彼得的這番話牢牢記在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