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去年辦理專案金檢時,發現多家金融機構有勸誘客戶借錢買保單等違規情事,依違反保險法裁罰兆豐銀、台企銀、一銀及法巴、保誠和第一金人壽6家業者,加上東森保代因以健康險話術不當招攬傷害險亦遭裁罰,合計7家業者共遭裁罰1050萬元。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去年對兆豐人身保代、台企保代及一銀辦理專案檢查時,發現有勸誘客戶以房貸、保單貸款購買新投資型保單等違規情況,相關缺失涉及法巴人壽、保誠人壽、第一金人壽、南山人壽及安聯人壽等5家保險公司,相關違失事實明確。
由於兆豐人身保代及台企保代在檢查後,已分別併入兆豐銀及台企銀,南山及安聯人壽分別已於5月中及7月初開罰,金管會依違規情節輕重,分別裁罰兆豐銀330萬元、台企銀300萬元、一銀180萬元,法國巴黎、保誠及第一金人壽則均遭裁罰60萬元。
金管會指出,3家兼營保代業務的銀行共有4大缺失,包括未落實執行確認消費者對保險商品的適合度,未依照公司內規辦理申訴案件或未建立檢討分析機制,廣告文宣審核及酬金制度欠妥,以及僅依錄音銷售過程紀錄範本逐字向客戶說明商品。
至於3家壽險公司則有2大缺失,包括對客戶辦理房屋貸款或保單借款再購買保單,無事後查核及就查核發現缺失要求保代立即改善機制,且於核保時未落實查證保戶保費來源、收入、財務狀況及瞭解保戶保險需求及適合度。
此外,東森保代則出現以健康險話術招攬傷害險狀況,如告知客戶因慢性病需請看護或在家療養就可理賠,與保單條款內容不符,且未依保戶告知事項填寫要保書、未確認保戶告知事項實際情形等2大缺失,依法裁罰60萬元、核處2項限期1個月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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