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雖是全球第5個擁有金融監理沙盒制度的市場,但策略配套、相關法規都尚未完善。
對照英國,台灣金融業如何扭轉保守風氣,朝向開放邁進?「元年」不該再等候。
第一批參與企業中,七五%已成功完成測試,其中有九○%會向市場繼續推廣,第二批參與企業中,則有七七%已在測試中取得進展。第一批參與並完成測試的企業中,至少四○%在測試過程中或完成測試後獲得投資⋯⋯。」
二○一六年六月,英國領先全球推出金融監理沙盒,在上路一年餘的去年十月,英國金融行為監理局(FCA)推出了官方第一份、也是全球首份的金融監理沙盒實驗檢討報告。報告中,英國政府除列出了政策上路以來的具體成績,也詳實檢討了其不足處。報告一出,旋即受到全球產官學界高度重視。
去年底,俗稱金融監理沙盒的《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草案》,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今年五月,相關子法陸續公布後,金融監理沙盒正式上路,台灣也因此成為繼英國、新加坡、澳洲和香港後,第五個擁有金融監理沙盒制度的市場。
樂觀者預期今年將是台灣的FinTech元年。然而,亦有聲音認為,台灣在FinTech上的定位與發展,策略上仍不夠明確,許多相關法規與配套亦未臻完善。究竟外界的主要憂慮是什麼?對照英國經驗,台灣又可以獲得什麼啟發?
監理權責差異大 英強調開放 台重視控制監管
第一個質疑點,在於相較英國監管機構FCA,台灣金融監理沙盒的主管機關金管會,在法律權責上實與FCA有相當的差異。嫻熟各國金融監理沙盒制度的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政大金融科技中心金融監理沙盒創新實驗室執行長臧正運認為,FCA有一個很重要的目標是:「開放市場、創造市場競爭。」
「它的KPI是我每年發出多少執照,讓多少業者進入市場,相較之下,我們主管機關的KPI,則是既有的金融業者是否出現問題,競爭是否太激烈等,兩國法律在賦予的權責就有根本上的差異!」臧正運指出問題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