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四年結構債事件至今,只要又有投資人爆發虧損,金管會總要業者扛起責任,但投資人的責任呢?
這一次期貨風暴,最後金管會如何揮動手中那把裁決的大尺,將決定台灣金融市場是否能往前進步!
一場期貨風暴打得台灣期貨市場七葷八素,當天虧損的投資人集結向期交所提出告訴,也揚言要告期貨商,金管會要期交所交報告,市場彌漫一股秋後算帳的恐懼氛圍,「是不是又有人要出來背黑鍋?」
在台灣民粹當道的氛圍下,過去每次只要爆發重大金融虧損事件,投資人遭到嚴重虧損,金管會的態度都是「力挺投資人」,將裁罰的皮鞭打向業者,重重裁罰不說,還要業者承擔虧損,而事過境遷之後,金管會後續上任的官員不承認之前的裁決,業者可能還吃上背信、掏空的嫌疑,惶惶不知如何作為,但在主管機關的威嚇下只能委屈往肚裡吞。
官員事後不認帳 業者委屈往肚裡吞
最有名的當屬二○○四年爆發的結構債事件,這樁在十多年前造成台灣金融業震撼的重大事件,至今仍是台灣金融史上的一大遺憾。因為當時金管會擔心引發系統性風暴,因此要求各家持有高額連動債的投信公司大股東,必須自行吃下虧損,以避免讓購買這些債券型基金的投資人慘賠。
在此之前,從一九九七年陸續爆發公司債違約事件以來,主管機關的處理態度都如出一轍,要求投信公司自行承擔虧損,幾次之後投資人也被「養大胃口」,認為投資虧損就會有投信公司跳出來承接。
但結構債事件虧損金額龐大,金管會沒有其他配套就硬塞給投信股東承接,以為這次也會像以往一樣弭平虧損風暴,但終究爆發出更嚴重的事端,最後才有前元大證券董事長杜麗莊因此背信入獄、前金鼎投信董事長張平沼也官司纏身多年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