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無論是「意圖影響」,或是直接「限期出清」,都是插手投信公司的營運;長期下來,更讓投資人習慣於「不必自負盈虧責任」的心態,對台灣投資市場的長期發展,並不是好事。
金管會在這場結構債風暴中的角色,從此備受爭議,甚至在後來衍生投信大股東因為不堪虧損,因此發生重大違規事件;當時的金管會代主委呂東英,甚至在法庭上間接證實,金管會出手處理結構債方式確實「有待斟酌」;但對投信業者造成的嚴重傷害,卻已無法挽回。
但金管會似乎沒有學乖,事隔七年後,近來因為高收益債開始出現市況反轉疑慮,金管會當年插手投信公司的營運決策手法,似乎又要重現江湖。
處理慢半拍 反製造問題
今年以來,隨著規模龐大的高收益債基金報酬率大幅縮水,金管會對於業者新增的諸多管理規定,幾乎全部衝此而來。繼今年四、五月要求本土投信業者調整配息規則之後,時隔不過兩個多月,金管會又透過投信投顧公會悄悄再對投信業者下達指令,這次則是要求投信業者「審慎」評估送審新的高收益債及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對此,投信業者一致解讀,這等於是「暗示」業者,金管會已關上放行新的高收益債及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大門。
根據投信投顧公會的資料顯示,國內投信所發的非貨幣市場基金現為一.一兆元,境外基金二.八兆元,兩者相加將近四兆元;而其中新興市場債券及高收益債,就有一兆多元,亦即有四分之一的比重,因此投資人的相關資產的確有過度集中的問題。
然而,儘管如此,金管會此時出手管制高收益債基金的發行,會不會重蹈上次結構債的覆轍?在投信業者眼中看來,不只是慢半拍,而且也觀察到金管會其實並不了解問題癥結所在。
一位大型投信公司高層指出,金管會先前對外說明時,口口聲聲提到高收益債利率敏感度最高:「但其實,利率敏感度最高的是公債,高收益債的管理重點在於是否掌握具備流動性的投資標的,並掌握被投資標的企業債信等,管理重點不在利率!」
一位代銷基金的銀行通路業者表示,過去兩年來,各大投信業者在媒體文宣所推銷的商品,幾乎都是高收益債,但只要念過投資學的人都知道,「高收益」的背後,當然隱含「高風險」;但過去兩年,當市場瘋狂追逐時,媒體廣告上「幾乎沒有人談風險!」對投資大眾的教育意義,顯然不足,「這才是金管會應該管理之處。」
然而,金管會在這部分的相關管理似乎不夠完善,未強化對媒體上的廣告內容管理,才會造成投資人的資金幾乎一籃子押在高收益債上的奇特現象。因此如今,高收益債的總體基金規模在國內爆大量,大批投資人很可能會被集體「套牢」,金管會監督不周,要負相當責任。
放寬合併門檻 卻遲未通過
金管會下的指導棋還不只這幾樁,例如去年台股受證所稅衝擊一片慘澹,因此金管會不斷鼓勵投信業者多發行股票型基金,「還告訴業者將採取『申報生效』,亦即提申請之後,七天後就生效!」
一位業者指出,金管會的「指令」,事後檢視未必每一次都像連動債一樣虧錢;但重點不在賺或賠,而是金管會這種「意圖影響」,或是直接「限期出清」,都是插手投信公司的營運;長期下來,更讓投資人習慣於「不必自負盈虧責任」的心態,對台灣投資市場的長期發展,並不是好事。
然而,金管會「管」了這麼多,但真正該著力的卻遭擱置。最令投信業者抱怨的,就是金管會前主委陳裕璋已公開表示,對於業者一年多前提案的「放寬投信基金合併門檻」,讓許多規模過小的基金可以順利合併,有助於投信公司的基金管理更有效率,此議案預計在今年六月底前開放。
但六月底早就過去,卻「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投信業者感嘆,在國外,基金合併並不難,只要對全體投資人發通知,若投資人不同意,贖回即可,但金管會卻一再拖延,在基金市場上管理不得其法,也令投信業者憂心,未來市場越做越小。
金管會的角色應該在於市場秩序的維持、風險的管理等,但許多事後諸葛式的指令,也許押對、也許錯;但金管會畢竟不是投顧公司,不是投資決策的判斷者,所有的營運風險和投資風險,要由投信公司和投資人自行負責,這才是金管會最該加強宣導的投資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