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六日,國泰金控舉辦法人說明會公布第二季財報,在國內外法人不斷對壽險業的前景提出疑慮之下,國泰金控發言人李長庚終於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財政部長李庸三是位經濟學博士,我相信他一定會做出英明的決定,但是……。這句「但是」,背後隱含了壽險業許多辛酸。
七月十五日,財政部公布了二十四家產、壽險要在年底前辦理增資,以加強公司的清償能力,但因為其中有許多家外商已經宣布從台灣撤資,或已經獲准延期等,財政部馬上澄清毫無此事,此一事件雖屬烏龍案,但已嚇壞了保險業。
沒過幾天,財政部又有動作。為了擴大稅基,財政部研擬要將非意外死亡的保險金課贈與稅,此舉可能造成保戶投保意願降低,讓壽險業收入減少,引發壽險業大反彈,也有保戶反映,「病死要課稅,意外死就不用,到時候,病入膏肓的人可能都去製造意外死了,這樣才可以省去一大筆稅金。」這是第二道利空。
七月底,財政部積極召開金融改革小組會議,當中在保險組有提到要將「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制度」( Risk-based Capital,RBC )中,有關不動產及股票的風險係數提高,其中,又以不動產影響最大,財政部打算將舊制中,自用的風險係數從零提高到一○%,投資用的從五%提高到三○%,同時分出關係人買賣為七○%,也就是說,保險公司用一百萬元買一塊地做投資,要提列三十萬元做為未來清償之用,逅無疑又增加保險業的資金負擔,這是第三道利空。
有專家指出,RBC 不僅是保險業監理機制,也是保險業資產配置的重要依據,財政部不能一意孤行,必須要為保險業的資金運用做考量。
第四道利空是規定壽險業以責任準備金投資股票,不得介入經營權,壽險業者表示,保險法明文規定投資有價證券不得超過保險業資金的五%或該公司資本額的一○%,只要不超過上限即可,何有限制責任準備金投資之說。
「商業保險可以彌補政府福利政策所做不到的事,政府不應該處處將保險業卡住,讓保險業沒有生存的空間。」業者語重心長地說,保險業都是長期的資金,而如何讓資金靈活運用是政府與業者應該一起協調的,否則「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這匹「馬」不倒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