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子引擎(DuckDuckGo)就是一家重視使用者隱私的公司,主要產品是搜尋引擎。該搜尋引擎與Google最大的不同,在於它並不會存取用戶的搜尋紀錄,因此不同使用者針對相同關鍵字,都會出現相同的搜尋結果。
近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才與臉書Facebook就去年所引發的隱私權爭議作出和解,和解罰金高達50億美元。去年臉書被踢爆,外流8700萬的用戶資訊給英國劍橋分析公司,也使民間與監管單位,逐漸重視隱私權的問題。
▲臉書Facebook
鴨子引擎(DuckDuckGo)就是一家重視使用者隱私的公司,主要產品是搜尋引擎。該搜尋引擎與Google最大的不同,在於它並不會存取用戶的搜尋紀錄,因此不同使用者針對相同關鍵字,都會出現相同的搜尋結果。每一次使用鴨子引擎,都像是第一次造訪一樣。
根據普林斯頓大學的一項研究計畫(Princeton Web Transparency & Accountability Project)指出,Google追蹤了76%使用者造訪的網頁,而Facebook則有25%。溫伯格也曾向Google提出建言,希望Google能更加重視使用者的隱私權,然而Google並未採納。
目前鴨子引擎的主要收益是關鍵字廣告收入,並且已在2014年開始獲利。鴨子引擎創辦人溫伯格(Gabriel Weinberg)在Quora論壇撰文(註)表示,鴨子引擎不需要追蹤其使用者的行為,因為鴨子引擎的產品重心都放在搜尋引擎,不像其他科技巨頭還有經營多項服務。除了廣告收入,鴨子引擎也與Amazon·、eBay有合作關係,使用該引擎在Amazon與eBay上消費,鴨子引擎可獲得部分佣金收入。
目前鴨子引擎一天的搜尋量約有4000萬次,市占率僅1%。與搜尋引擎龍頭Google的九成市率,仍有一大段距離需要追趕。
▲鴨子引擎(DuckDuckGo)
對此,溫伯格在接受紐約報採訪時表示,「許多公司都說不追蹤使用者行為就無法賺錢,隨著我們事業逐漸壯大,我們會證明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