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忠謀對台積電的貢獻有目共睹,毫無疑問的,他對台積電的接班人有絕對的發言權;但若回歸公司法制,大股東才是決定台積電董事長的最終決策者。
但卓越如台積電,金融海嘯也面臨考驗,以台積電二○○九年第一季財務報表為例,透露兩個值得注意的訊息:一是購置機器設備急速停滯;二是用人費用過度緊縮。
金融海嘯前四年,台積電每年平均購置固定資產為八○九億元,約為同期每年平均折舊及攤銷金額的一.○八倍,但○八年第三季購置固定資產緊縮至一○五億元,第四季為一一二億元,○九年第一季更萎縮至五十六億元,顯見決策者面對金融海嘯的缺乏信心。
○八年回任 邀請離職員工返巢
因此,張忠謀回任總執行長後,立即大手筆投資在先進製程之研發與設備,○九年下半年購置固定資產七五二億元,約為上半年的六倍,一○年至一二年更逐年增加至二四六一億元,今年前三季購置金額已高達二一三六億元,研發費用也由占營收比重的五%,大幅提高到八%。張忠謀善用金融海嘯的契機,大步跨入先進製程,讓競爭者永遠追不上來,這是企業面對景氣波動最好的經營教材。
台積電○八年第一季營收年減五五%,用人費用(薪資獎金及紅利)也大幅降低約四六.三%,薪資是雇用人員的成本,它應該不能與營收起伏同步變動,這透露出台積電人員成本控管及處理上是否失當?張忠謀回任所做的第一件事是,邀請離職員工回到台積電,同時宣布調薪與不裁員的決策。
購置固定資產需要大量資金,每年也要提列高額折舊費用,台積電每年折舊及攤銷數,由○四年不到七百億元,至今已超過一五○○億元,約占營收二五%;用人費用也由○四年的一六六億元,提高至一二年的五四四億元(約占營收一○.七%),近十年期間薪資提高約二.三倍。即使提列高額折舊費用、增加用人費用,但因營收維持二位數的年平均複合成長率,毛利率更攀升至四八%,讓每股稅後淨利再創新高,去年EPS達六.四一元,今年前三季EPS也達五.五三元。如此亮麗的成績單,再度證明張忠謀的卓越經營能力。
張忠謀回任時,就設定於三至五年間交出總執行長棒子,上周他更少見地密集與平面媒體見面,闡述其三階段交棒計畫及共同執行長制度。從訪談可窺知,他對台積電的深厚感情及深謀遠慮;惟其中有些思惟,從公司治理及法律角度,或可提出討論。
總統府前資政孫運璿曾稱讚:「台積電不僅幫助了自己,也幫助了台灣經濟的起飛。」張忠謀對於台積電的貢獻,有目共睹,且他也是重要個人股東,持股○.四七%,毫無疑問的,他對台積電的接班人有絕對的發言權。但若回歸公司法制,上市公司之董事長係由股東投票所選出之董事共同選出,從台積電目前股東結構,除了外資,國發基金為最大股東(占六.三八%),因此純粹依法論法,大股東才是決定台積電董事長的最終決策者。
另外,從傳承的角度,張忠謀所提出董事長的條件,例如「器大識深」,都值得我輩學習與深思。但若從接棒者未來順利接班的另外一個角度思考,與公司未來接棒者關係更密切的,還有公司的同仁,因此企業領導人在傳承的過程中,除了設立領導人條件、積極培養接棒人才庫(最好能涵蓋兩個世代),在遴選接棒人的過程中,也可以雙向溝通,聽取同仁的想法,畢竟他們才是要與這位接棒人共事更長久的一群。
誰是財報簽章的經理人?
台積電是上市公司,依據《證交法》規定,公司之財務報告應經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並出具財務報告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聲明。以台積電的誠信正直及專業,財務報告幾無虛偽或隱匿之可能,因此由誰簽章,或無實質意義。
但若從台積電董事會決議,「財務」及「法務」組織仍直接向董事長負責,由此點來看,了解財務報告相關法律規定的人不禁要問:「誰是應該在財務報告上簽章的『經理人』?」主管機關對此解釋,考量《證交法》第二十條之一規範董事長及總經理係對財務報告負無過失責任,應於財務報告上簽章之經理人,為總經理或與其職責相當之人。
如今,台積電董事會決議由劉德音及魏哲家擔任總經理暨共同執行長,誰是依法應在財務報告上簽章之「經理人」,不僅是《證交法》對於財務報告簽章負責之規範,更是公司培養接班人選,應該在哪個階段,讓其更深入了解及掌握公司之「財務」及「法務」?相信張忠謀應該有其階段性考量與規畫。
如果沒有張忠謀,就不會有今天的台積電,這是公認的事實。多數人也相信張忠謀交棒後,他必然仍是一位掌握台積電全局的董事長。
張忠謀曾說:「今天的成功,也不代表永遠成功,甚至也不是明天會成功。」筆者作為一名公司治理與企業傳承的觀察者,也曾經實踐企業接棒與交棒的歷程。我們相信評斷一位企業領導人的成功,不僅在於他任內的輝煌表現,更在他交棒的五年後,這家企業是否更為卓越!
(作者現任台灣科技大學EMBA兼任教授,資誠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曾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本文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所服務機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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