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欽華
圖片來源:光明網
宏達電在11月10日與蘋果達成專利訴訟和解,將自己拉出了訴訟的泥沼(雖然還有Nokia虎伺在旁),也改變了行動裝置市場的現狀。
在11月10日之前,原本蘋果分頭告了三星、宏達電與摩托羅拉(現為Google子公司),也分別被這三家反告。蘋果與Android 陣營雙方壁壘分明,專利戰打遍世界,可說是好不熱鬧。
當時,Android陣營最有效益的策略,自然是「聯合陣線」。Android陣營的三家公司不約而同的請了同一個律師事務所-Quinn Emanuel(以下簡稱「QE」),作為他們的主要辯護律師。當QE力有未逮,人力不夠時,還擴張到由QE的朋友或前員工開的事務所。
Android三大被告都交給同一個律師事務所
當然,這三家公司都選QE並非巧合。
一方面,聘請同一個事務所可以節省資源、互通有無。例如,如果一家公司找到能攻擊蘋果專利的先前技術(prior art),就可分享給其他同伴。
另一方面,聘同一個事務所也可能是因為部分律師費直Google買單。畢竟,宏達電與三星被告,有一部分要歸咎於Android系統上的功能。這些軟體上的功能,宏達電並沒有參與設計,甚至沒有權力變更設計。如果Google願意分擔律師費,自然由它選擇屬意的律師。
而Quinn Emanuel是完全禁得起考驗的選擇。QE以作風強悍、為客戶奮不顧身聞名。它在專利訴訟界,特別是歐洲戰場戰績彪炳,讓對手聞之色變。我曾寫過在Apple v. Samsung一案之中,北加州的高法官拒絕採用一份三星提交的資料。那份資料是蘋果在2008年與三星談判時所使用的投影片,基本上對三星有利。沒想到高法官下令禁止採用沒多久,QE的律師轉身就把文件交給媒體,引發相當大的爭議。
這種為了客戶利益,踩職業倫理邊線的作法,很有QE的風格。QE還以辦公室內「沒有服裝規定」聞名。它的辦公室裡律師可以穿短褲拖鞋,不像其他的大事務所一律要求至少是business casual。因為QE認為他們的律師都是最專業、最有效果的,不該過度管理。這種有點招搖的「我們是頂尖,所以不要管我們」的風格,還蠻符合它所在的矽谷。
宏達電率先離開火線
原本順暢的戰鬥配置,在宏達電11月10日與蘋果達成和解,並簽署了10年的交互專利授權之後,變了。
在我的前文《宏達電解套!與蘋果和解,簽署10年授權協議,三星準備接招》曾提到,現在行動裝置市場正上演一個「大三國演義」跟一個「小三國演義」。大三國是作業系統之爭,包括iOS、Windows 8跟Android。Android的市佔率最高,iOS利潤最豐厚,Windows 8有待觀察。
在Android陣營內部則是小三國演義,分別有上述的三星、宏達電與摩托羅拉。這個「小三」只在成熟市場才成立,重要的例外有中國的小米、聯想、華為等以Android系統為主的手機,以及亞馬遜的Kindle平板,也採用Android。
現在宏達電可能更想支援蘋果,而不是三星
現在宏達電成為唯一獲得蘋果授權的Android廠商,它的利益馬上與Android陣營其他公司衝突。對現在的宏達電來說,攻擊蘋果不再有意義。相反的,宏達電恐怕寧願蘋果的專利越強越好,並且對三星跟摩托羅拉的攻擊越久越好。
這是因為宏達電最主要的競爭者是三星,而不是蘋果;一個流失的宏達電使用者,最有可能投靠的是同屬Android系統的三星。
如果宏達電繼續(透過支援三星或 Google)攻擊蘋果,或許能打掉一兩個蘋果專利的有效性,但受惠的會是整個Android生態圈,不一定是宏達電,甚至還可能傷害到宏達電!
為什麼宏達電繼續(間接的)攻擊蘋果的專利,反而可能傷害到宏達電?這是因為現今專利的交互授權,大部分是以整個「專利包裹」(portfolio)在授權。因此包裹中的一兩個專利失效,不影響到權利金的數目。蘋果與宏達電的專利龐大,要計算每個專利價值亦非常困難,因此可以推測會採用「包裹式」授權。
舉例來說,假設授權協議內容是蘋果授權宏達電1,000個專利,宏達電授權蘋果100個專利,然後淨(net)權利金是宏達電支付蘋果一台手機5元。這時就算蘋果的專利有5~10個專利失效,也不會影響宏達電的授權金。
所以,宏達電大費周章的攻擊蘋果,最後自己卻得不償失。即便有少數授權協議會針對失效的專利,提供權利金的「折扣」,但宏達電還是得考慮「律師費」與「折扣」之間的多寡,以及何不撿「三星自己會攻擊蘋果專利」的便宜。
我跟你說,但是你不要跟別人說喔
照此推論,宏達電甚至寧願暗地裡支援蘋果攻擊三星。這有很多作法,畢竟當宏達電參與Android陣營團結抗蘋時,可能已耳聞目睹了許多對蘋果不利的消息, 不管是Android方執行面上的策略或是有用的資料。比如說,宏達電可能知道某個強大的 prior art,或是宏達電知道Google選擇不同國家作戰的大戰略。這些資訊對蘋果來說都很有價值。
當然,宏達電透漏資訊給蘋果有保密(confidentiality)問題。宏達電至少跟Google應該簽過某種保密協議或共同抗辯協議(joint defense agreement),禁止宏達電洩漏雙方討論時交換的資訊。所以我並不是主張宏達電真的有支援蘋果,我只是分析宏達電的利益轉變成支援蘋果方。
反過來說,這也可看成是蘋果分化(divide and conquer)Android陣營的策略,中國人說「連橫」或是「各個擊破」。蘋果不但少了一個敵人,多了一個示範性的授權對象,甚至可能還多了一個打擊三星的盟友。
Android陣營分化的第一支箭,來自三星
宏達電在Android陣營的尷尬角色,馬上出現第一個實例:三星本週向北加州法院請求閱讀宏達電與蘋果的協議。此申請遭蘋果與宏達電的部份反對。
三星申請的理由是希望用這份協議駁回蘋果申請的禁制令(injunction)。我曾多次解釋,蘋果與三星最在乎的不是那10億美金的罰金,而是蘋果能不能取得禁制令,將三星的產品踢出市場。罰金只是帳面損失,但每流失一個新客戶卻是這個客戶「所有未來收益」的損失。
三星希望拿著蘋果的授權協議,跟法官說:『你看,蘋果只要每台機器收XX美金,就願意撤銷訴訟,表示你不需要下達禁制令,最多判我罰錢就可以了。』
蘋果當然也不是省油的燈,早就預料到三星會有此要求。三星申請後沒多久,蘋果與宏達電都分別跟法官說他們願意提供協議內容,只要把實際的權利金數字部分(共33個英文字)隱藏就好。不過,法官拒絕了蘋果與宏達電的主張,下令整份協議都必須交給三星的外部律師。
蘋果與宏達電迅速的合作非常有參考資訊,可從中推論兩點:
第一,協議中的確有權利金易手。一般預料是由宏達電付給蘋果。有些分析師估計權利金約為每台手機$6~$8美金,這點我保留。
第二,既然蘋果預料到三星會依此主張反駁「禁制令」,那麼其中給宏達電的授權必然不包含正在告三星的專利,或是有相當的授權限制。 唯有如此才不會影響到蘋果爭取對三星的禁制令。
宏達電獲得蘋果授權,將加速Android生態系的破碎化
蘋果的分化戰術還有第三個可能的效果,就是造成Android的破碎化(fragmentation)加劇。
Android的破碎化有兩種:使用者經驗(user experience)上,以及程式設計(API)上的破碎化。後者比前者嚴重,因為API 上的破碎化代表有些功能在同平台之內無法連接。簡言之,既然未來宏達電可以使用某些蘋果有的技術,而別家公司不行,未來可能有些功能會無法跨 Android 平台使用。
一個例子是最近摩托羅拉在歐洲被判侵犯微軟的 SMS 訊息系統專利,因此被迫在歐洲移除這方面的功能。這是一個API上的變更設計;換句話說,Google/摩托羅拉自己已經親手造成Android系統的破碎化。
分裂的夥伴最好不要請同一個律師
最後,我們回到外部律師的問題。如果三個死黨中的一個跑去跟敵人談和了,另外兩個還願意跟他分享最親密的戰友–律師嗎?三星難道不怕宏達電的QE律師,偷偷從三星的QE律師打聽到機密資料,再偷偷地洩漏給蘋果嗎?(或是整個順序反過來,三星最終得到有關蘋果的機密資料)
傳統上事務所內部遇到這種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會在內部下令設立一道「萬里長城」(Chinese Wall,真的叫這個名字),意思是負責宏達電的律師不准跟負責三星的律師談有關案件的事情,甚至雙方不准踏進對方的會議室或資料室,彷彿切割成兩家事務所。
但這當然不是長久之計,萬里長城遲早會侵蝕歪倒。因此,QE遲早有一位客戶要流失。這次三星負責向法院申請閱讀宏達電協議的律師,就不是直接來自QE,而是由一位前QE律師開的事務所負責,就是QE在努力的避開利益衝突。
萬里長城。圖片來源:Loic Pinseel
身為唯一一個擁有微軟、Android、蘋果專利授權的手機品牌商,宏達電雖然權利金的負擔可能特別沈重(特別是還沒解決掉專利訴訟超強的 Nokia),但也有許多可以想像的地方。例如,也許宏達電能推出一款結合三家專利的手機系統?
這當然有很多困難,例如 Android 有開源碼污染(contamination)的問題,iOS跟Windows都是封閉式系統,能否獨立的「拉」出一些技術來使用也是問題。但從某方面來看,這可能是宏達電發展自己的作業系統最好的時機。不論是學亞馬遜分支(fork)出一條Android、設計全新的系統、或是針對大陸市場發展一套系統,至少有幾年時間宏達電只要乖乖繳權利金,就不會是專利訴訟的主要目標。
最後這一段離我的專業較遠,只能算揣測,因此虛心接受讀者意見。但我畢竟希望宏達電能臥薪嘗膽,再創高峰。
主要參考資料:FOSS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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