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會去讀笨重的實體書了,誰能有這時間?
作者:虎嗅網
(《TO》編按:英文原文由《Wired》創刊主編 Kevin Kelly 撰寫。)
沒人會去讀笨重的實體書了,誰能有這時間?
那些費了很大勁才讓人們買回家的大部頭實體書,通常的命運就是被放在「待讀」的書架上;即使是電子書,也會被堆在閱讀器的收件箱裡--這我完全明白,因為身為作家,我自己買的很多書也都還沒看。
人們肯買書是不錯的,但另一方面,從作家的角度來看,人們買來(或借來)書不去讀,就還是個失敗。
幾年前,我有個能增加讀者的主意:我花錢請你讀我的書!
我很聰明地想到讓電子書閱讀者們幫我實現這想法。
我向很多書籍愛好者和作家們說過這個主意,其中一個靠把想法變成專利為生的人建議我,我也應去申請個專利。
我開始向著那個方向努力,但很快意識到,取得專利就像養個孩子似的,你得照料他、保護他、餵養他並且還要完善他;他不但不解決問題,還會帶來新問題。
可是,除了看孩子或兜售專利之外,我還有很多別的事呢,所以我把我的想法發佈在這裡。也許這個想法根本不能申請專利,或者它已經是專利了(我一直還沒有驗證),亦或者這個愚蠢的想法根本不能施行;不管怎樣,我的想法如下。
你花錢買書,你真的看了,我就把錢再按比例退給你當獎勵
我覺得「花錢請你讀我的書」是個好主意,做為讀者我樂意這麼做,作家和出版商也是,但我希望有人能將它付諸實踐。
讀者根據固定金額購買電子書,比如說 5 美元,他們在閱讀器上讀,閱讀器上有個特定軟件能夠追踪使用情況,比如多久翻一頁、多久劃些句子、一次讀多少頁等;亞馬遜Kindles閱讀器現在就能根據無線Whispernet網絡返回的數據,記錄書籤使用模式了。
根據認證用戶的已知閱讀模式數據庫,軟件能夠把消費者的閱讀行為,與已知的閱讀模式進行對比,判斷消費者是不是真的讀書了;如果閱讀行為超過一定閾值,比如說以適當的速度翻過了 95%,那麼閱讀器就會按照先前約定向消費者返還一定金額。
如果是後付費讀者,那他們賺的比花的還要多了!比如一本書花 5 美元,他們讀完後就會返還 6 美元,賺 1 美元,這不僅不花費讀者一分錢,而且他們真的讀完之後還賺了。
出版商應該注意到了這種模式所帶來潛在的巨大銷售收入。很多讀者一開始會滿懷信心地買書,想著他們讀完後能得到更多的錢,而且在他們看來,這是一樁穩賺不賠的買賣;他們什麼也不花,或許還能賺錢。
其實讀者根本不會把書看完的,所以出版商還是賺到啦
然而更可能的結果是很多人買書,但少有人能真正讀完;這就遵循了大多數人買書不看的情況。
所以,花出去的還是要比賺到的多,最後還是出版商大賺一筆。
舉例來說,出版商賣出 10 本,只有 1 本被讀完了,那麼銷售額為 50-6=44 美元;如果這個模式提高了,比如說,40% 的銷量,那麼銷售淨賺應為 35——44 美元,或 9 美元,或者是由該模式帶來的 25% 的利潤增加。
不管結果如何,雙方都是滿意的。
如果消費者買了書,沒看完,他/她只花費了可接受的錢,但還是擁有這本書,而出版商賺了全額;如果消費者看完了,他們既得到了書,還賺到了錢。出版商的這點小損失還是能靠賣給別人賺的大錢來抵消的。
返還比率可以根據電子書的價格或其內容的類別調整,這種機制不需要更新現有的硬件或者要求將來研發更好的硬件,比如那些更準確地評估人們是否讀書的眼球跟蹤技術。當然,這僅應是種選擇,必須根據消費者的意願來實行。
本文獲「科技報橘」授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