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科技品牌產品力並不輸人,卻忽略旗艦店「空間力」對商品的加持效應,蘋果的經驗,值得思考。
以前在這地方看到的亞洲品牌大霓虹廣告不是SONY就是CANON等,今天終於也看到台灣的品牌了。
台灣資通訊品牌真正全球立足的,一隻手伸出就數完。其中真講「產品力」,hTC是好樣的。別說第一支阿福機的面板觸控領先蘋果推出,在台灣科技業品牌中,重視產品設計中消費者體驗因子,並在組織內設有「顧客體驗處」處長職位的,不只全台首家,迄今恐怕還是全台唯一。
台灣科技品牌業者,固然有產品力不輸人的,但是在「旗艦店」或攸關「空間力」自建通路的布局條件,以撐持或強化產品力上一直有盲點。
支撐產品力有四個獨特要素:平台、關鍵組件、內容、旗艦店等所謂「四獨」。蘋果四有其三;三星四有其二(含其作業系統Bada);hTC則在技術工程、設計工程、人因(人機介面)工程三層次雖有可觀成就,但第四獨則皆闕如。
其他三獨牽涉主客觀複雜條件,務實地看,hTC當下立可著力者恐是第四獨「空間力」旗艦店、自營店的投資。至少應在台灣、中國深深布局,勿再忽視在商品展示空間中,其現實扭曲力場對商品的加持效應。
旗艦店的力場威力,Zara在東京銀座、紐約第五大道,或UNIQLO(優衣庫)在巴黎歌劇院店、紐約蘇活店是印象鮮明例子。就台灣自身經驗,夏姿在上海外灘九號(緊鄰就是Armani)、JORYA在北京東方新天地及上海廣匯廣場、iROO在新加坡金沙廣場,也可明顯展現品牌旗艦店對產品力的弱勢補強(如Zara),或強上加強(如夏姿)的現實扭曲力場巨大力量。
我們的資通訊品牌業者,相當了解工業設計對產品力的加持效應;但似乎對空間設計、 視覺商品陳列、賣場氛圍等魅惑力場效應體會不深。
二○一一會計年度底,蘋果在十一個國家擁有三五七家分店。店內裝潢只用三種素材:木頭、玻璃及鋼材。紐約第五大道蘋果專賣店全年無休二十四小時營業,蘋果直營店平均每周每店的到訪人數為二.二萬人。
百思買美國店每平方英尺營收不過八五○美元,Tiffany也只三○○○四美元。而一一年蘋果每店平均營收四三○○萬美元,相當於每店每平方英尺帶來五一三七美元,每位店員年貢獻銷售額四十七萬美元。
從這裡可看出Apple Store的魅惑力場空間效應,值得台灣科技品牌業者思考,更何況通路空間布局有相當的主場在地優勢可運用。
(本專欄由司徒達賢、樓永堅、吳靜吉、李仁芳共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