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M業要如何紓困?美國政府強力要求汽車廠降低成本、提重整計畫,甚至說服債權人以債轉股,值得我們參考。同時,政府也應積極利用此次良機,與日、美廠商談判入股,一次解決DRAM業困境,並引進快閃記憶體技術等三大問題。
近來,有關政府要不要救DRAM產業的消息,引起市場相當多的討論,其實,台灣DRAM產業與美國汽車業,在某種程度上差別是不大的:一樣都是虧損累累,一樣沒有國際競爭力,一樣是麻煩大到變成金融問題,並成為兩位「馬」總統頭痛的政治問題。也因為景氣壞到不救都不行,因此,現在DRAM產業該不該救已非討論重點,該如何救才是問題核心。
日前,經濟部次長施顏祥已公開宣示政府紓困的原則,要達到「建立台灣DRAM產業自主技術」、「提升國際競爭力」及「確保政府投入資源效益最大化」等三項原則。若觀察一下美國總統布希剛宣布對汽車業一七四億美元的紓困案,倒是可以給台灣一些啟發。
嚴格要求確保效益最大化
在布希公布的紓困計畫中,要求通用與克萊斯勒兩大車廠在二○○九年三月底前提出有效的營運計畫,若做不到,就要在一個月內提前還清貸款。同時,公司高層分紅及福利均有限制,並且要努力與工會達成協議,勞工薪資福利應比照日本豐田汽車美國廠的水準。
其中,還有一項很重要的條件,那就是兩大車廠必須說服債權人,以債轉股的方式,將現有的債務水位降低三分之二。對台灣政府來說,這是很重要的參考,因為DRAM廠沉痾已重,債務又龐大,政府在紓困時,已不只是要求「肥貓三不」條款而已,應該再嚴格要求原股東要進行大幅度減資、債權銀行要以債作股,並嚴格規定經理人做到各項指標及要求,否則如何確保紓困案可以成功?
這些作法,也許會引起現有股東及債權銀行的反彈,但政府拿人民血汗錢去救企業,沒有理由不提出嚴苛要求,否則現在陷入困境的企業如此多,為何單救DRAM業?美國政府要求汽車業做最大幅度的改造與重整,目標是要確保紓困案最終能夠成功,如此才能完成施顏祥所說的「確保政府投入資源效益最大化」原則。
不過,施顏祥提到,政府對紓困案是以被動角色出現,但實際作為卻應主動出擊,尤其是要達到前述的三項原則,決非被動等業者提出方案就能成事。
用優勢提出談判有利條件
分析目前全球五大DRAM陣營,前三強三星、爾必達、美光已呼之欲出,剛好是韓、日、美各一家,也算符合產業競爭態勢與國家利益。要完成這種三強鼎立的局面,台灣DRAM業的製造實力,已成為美日大廠拉攏的對象,政府應充分利用這項優勢,為台灣創造談判空間。
因此,政府可趁勢提出對台灣更有利的條件,例如與爾必達及美光建立交互持股的關係,台灣政府與廠商應入股這兩家公司並進入董事會,以便於未來進行共同研發與建廠,如此才能夠把未來世世代代的技術全部綁進來,不必像現在每次都要與授權廠商談下一世代的技術。
目前爾必達市值不到新台幣兩百億元,美光也只有六百多億元,若要分別占股三成,總計只需不到三百億元,過去台灣已投入上兆元到DRAM產業,如今只要拿出三%,就可以與美、日廠商進行過去做不到的深度結盟,當然值得政府努力爭取。
此外,DRAM的技術仍不斷進展,想像五年或八年後,屆時技術進展到十八吋晶圓,以一座十八吋廠投資額達六十億至七十億美元來看,未來DRAM廠勢必要再整併成兩家,若爾必達、美光與台灣再進行一次合併,以「日、美、台」聯軍的形態,說不定就有機會與超級大怪獸三星一拚高下,屆時DRAM業也會變成韓系與非韓系的戰爭。
危機就是轉機,時值金融海嘯發生時刻,台灣若能利用這個良機,一舉解決台灣DRAM產業長期競爭力不振的問題,並入股爾必達及美光公司,甚至引進過去想都不敢想的快閃記憶體(NAND Flash)技術,不啻是「一石三鳥」的超完美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