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集團弟弟派掌權的長榮國際6/30召開股東會,因出席股數未過半,會議流會,針對股利案做成「假決議」。長榮集團哥哥派張國華以長榮國際股東身份透過律師發表三大聲明。
第一、反對在股東身份有爭議的情況下表決重大議案。張國華表示,去年4月18日吳景明擔任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的程序於法不合一案,日前最高法院發回二審更行審理中。
在法律爭議尚未釐清前,由吳景明以董事長身分行使之相關行為與張榮發慈善基金會以股東身份所做出決議,皆有適法性的疑慮。
張國華主張既然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及董事改選仍有爭議,不應貿然在股東會中,提出並決定攸關長榮國際長期發展的重大議案。
第二、勿讓投資人蹚入經營權之爭的渾水。張國華表示,長榮國際是家族閉鎖型公司,股東皆為家族內成員,目前長榮國際所持股的公司經營理念仍存有重大歧異,貿然規劃興櫃及上市櫃,使投資人陷入經營權爭議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第三、呼籲兄弟儘快展開對話。張國華表示,兄弟之間以長榮集團各企業之大股東身份,利用既有的會議平台展開對話。過去兄弟之間曾對遺囑相關事宜處置的意見十分不同,但透過「遺囑執行人會議」溝通平台,成功解決彼此之間的分歧,顯示該平台的處理機制有其效用。
張國華呼籲兄弟之間利用此一有效解決爭議之平台展開對話,並為兄弟間現有持股安排尋求適當的解決方案,儘速讓長榮集團回歸專業、穩定的經營。
張國華也強調,鄭深池擔任長榮國際董事長後,大幅刪減盈餘分配,此舉導致股東張榮發基金會原可透過股利進行慈善公益之預算大幅削減。另一方面卻以長榮國際資源不斷介入長榮鋼鐵、長榮航空等公司的經營,對原先穩健經營且穩定獲利的公司投下變數,違背甫上任時對外宣稱接任此職位是為了讓張家四兄弟「放棄成見、誠心相待,共謀圓滿解決之道」的說法。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見此。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