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今(8)日下午召開110年受益人會議,出席率高達89.67%,會中有70.26%比例通過解任該基金不動產管理機構新昕國際,並選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為第一順位管理機構,但後續仍需由受託機構兆豐銀行與之接洽。
本次會議由信託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召開,由該公司總經理林超驊擔任主席,包括樂富資本資深合夥人張果軍、翁明正皆以受益人身份親自出席,張果軍在會前表示,「R1是老鼠屎,必須清掉!」最終於以壓倒性票數撤換新光集團關係企業新昕國際。
歷時五個小時的新光一號受益人會議,從下午二點開始,直至晚間七點才結束,原訂表決議議案有四項,包括終止新光R1與新壽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間的「不動產管理特定服務事項委任契約書」、新光R1不再與新光人壽與新光建設承租任何車位、同意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辭任新光R1監察人一職,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同時提名伯衡法律事務所所長翁偉倫接任監察人,經投票表決後,皆決議通過。
直到五點三十分進行臨時動議,有受益人提案解任管理機構新昕國際、終止委任律師邱淑卿,以及選任新的管理機構等,也都表決通過。
▲樂富資本資深合夥人張果軍(左)與資深合夥人翁明正。(圖/陳弘岱攝影)
兆豐銀行今晚也發出聲明指出,兆豐銀行擔任新光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託機構,針對信託監察人查核報告指謫事項,已於110年4月7日公告之「受託機構澄清說明報告」澄清說明,並重申:
一、 新光R1自94年成立至今,複委任架構均依公開說明書、相關規定和合法之契約辦理,運作管理穩定,且不動產管理機構與複委任機構報酬自始分別列示並由基金支付,實無重複支付致損及受益人權益之情事。
二、 兆豐銀行尊重部分投資人擬清算本基金之立場,惟清算基金應循合法途徑尋求法定門檻之多數受益人之同意,不應濫用信託監察人權限干擾基金治理,此舉已損及全體受益人權益與市場交易安全。
三、 本次受益人會議主席應就其所為不實指控造成他人聲譽之損害負一切責任,兆豐銀行對此深表遺憾,並將依法主張權益。
▲新光一號不動產110年受益人會議(圖/陳弘岱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