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離岸風電大廠丹麥沃旭能源(Ørsted)宣布,今(8)日與台積電正式簽署企業購售電契約,台積電將承購沃旭能源的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和大彰化西北離岸風場,合計920MW裝置的所有發電量,這是全球再生能源業至今簽署發電量最大的企業購售電契約。
沃旭能源說明,與台積電簽署的這項契約為期20年,而且是固定供電價格,購售電期間預計將從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於2025年至2026年正式商轉後開始。
至於風場完工商轉時程,仍視台電併聯電網完成及沃旭能源的最終投資決定而定。
若從沃旭能源這兩座離岸風場最快2025年開始併網發電,以及台積電的先進製程發展時程來看,這個離岸風電電力「全包」契約,很可能支應台積電未來進入2奈米以下先進製程所需的龐大電力,有助解決7奈米以下先進製程以來的「吃電怪獸」問題。
根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台電公司官網,我國核能發電從核一廠至核三廠都是各有兩部機組,每部機組的裝置容量從636 MW(megawatt,兆瓦)至985 MW不等。
換句話說,待2025年台積電洽購電力的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和大彰化西北離岸風場等兩座離岸風電場併網發電,總計920MW發電容量相當於一部核電機組,或半座核電廠。
▲丹麥沃旭能源在英國北海的一處離岸風力電場。(圖片來源:沃旭能源)
國內媒體曾報導,台積電5奈米新廠用電量超過東台灣56萬人口的用電量,3奈米新廠用電量更超過台南市188萬人口單單一年的民生和商業用電量,且電力問題一度使台積電評估是否將3奈米新廠設在美國。
台積電董事長劉德音在6月股東會上,回覆選在美國亞利桑納州設廠的問題時也說:「當地是沙漠氣候,但淡水非常充沛,是水利做得很好的地方,電價不但便宜,還是百分百綠色電力,土地又廣大,這是在西岸州找不到的優勢。」
沃旭能源亞太區總裁柏森文(Matthias Bausenwein)在聲明中說:「沃旭能源與台積電簽署的企業購售電合約,凸顯沃旭能源在亞太區再生能源發展的先驅地位。」
「沃旭能源全力建置大彰化東南和西南第一階段離岸風場,加上朝向往最終投資決定邁近的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和西北離岸風場,已使離岸風電成為台灣從化石燃料,朝再生能源轉型的重要基石。」
台積電:2030年目標 25%產線用綠電 長期目標是100%
台積電資訊技術及資材暨風險管理資深副總經理林錦坤則說:「台積公司很高興能和沃旭能源合作,不僅擴大再生能源的使用,更共同為台灣的能源轉型及打造世界級的產業環境努力。」
台積電也在聲明中提到,未來將更積極採用再生能源,設定2030年目標為全公司生產廠房25%用電量,以及非生產廠房100%用電量,都要使用再生能源,並以全公司使用100%再生能源為長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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