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廣明案,上周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仍然裁定廣明需要賠償惠普4.39億美元(約合新台幣130億)的天價賠償金。這金額不僅遠高於廣明的總體資產、甚至超越廣明的市值。
這個判賠數字,大到幾乎擠進美國「史上最高專利侵權排行榜」的前十名。過去,能付出這種等級的專利賠償額,不外乎就是蘋果、微軟、亞培等全球巨頭企業。
這樣的判賠,怎麼可能會落在一個像廣明這樣的小企業身上呢?
廣明總經理在重訊記者會上數度落淚表達「這一切都太荒謬」的心聲,反映出廣明高層至今仍打從心裡所感受到的「不合理」。事實上,這正是反映出台灣傳統製造代工業者的心態。
作為一個在國際戰場上南征北討十幾年的智財工作者,我認為,是一連串製造業思維的直覺式判斷,加上對美國商業慣性的欠缺了解,才讓廣明一路從反托拉斯案的配角,一步一步的掉入了三倍賠償的訴訟陷阱中。台灣如果想從製造業思維提升,必需從此案件中得到新的啟發。
而什麼叫「製造業思維」—我的定義是:接單、成本、利潤。
製造業思維是一種很明白而簡單的邏輯。製造業沒有不好,觀看現今世界局勢,美國與中國爭鋒,都想要讓製造業與供應鍊回流或穩固於本土。但問題出在「只有製造業思維」:數據太清楚、真理好明白、我怎麼可能會錯?這種「數字告訴我沒錯」的心態,是影響判斷的迷魂藥。
全球商場上的瞬息萬變,經常有豬羊變色的時候;有信念、有堅持是好事,但當其他被告都紛紛和解,專家也告訴你該考慮和解,即便在當下看來和解會帶來額外成本、侵蝕利潤,也該認真考慮是否要選擇停損而避免慘賠。
本案件是一宗「反壟斷」案件,或稱反托拉斯(Antitrust Laws)案件、或競爭法(Competition Laws)案件。在全球化的經濟大勢底下,跨國的反托拉斯案件也有上升的趨勢。這類案件經常是跨國的智慧財產論譠從不缺席的主題。原因無它、因為與專利訴訟相比,反托拉斯案件能判出巨額賠償的或然率更高。
在美國,法庭戰線以外,同時平行的做「私下和解談判」的第二戰線是商場上司空見慣的企業運作慣例。而無論是在反托拉斯案件,或是對一群公司同時起訴的專利侵權案件,「不搶著做第一個付錢的人,更不要成為最後一個買單的人」是業界的交戰守則。以本案件其它被告企業都已與惠普達成和解來看,廣明確實錯失了能提早下車的時機。
反托拉斯案是關於「市場自由機制核心價值」的案件,資本主義或自由市場機制的國家大多堅信自由的市場是「看不見的手」,具有持續性的自發調節功能,實現資源配置的最優化。在反托拉斯案件中,賠償額度通常都是很大的爭點,因為受害方(被告)在「自由的市場機制已被破壞」的前提上,大可主張「價格都被對方控制了,我的損失可能遠比帳面上能看到的還大」。
又因為自由市場是許多資本主義國家的核心價值,所以對於反托拉斯案件的懲罰性賠償就特別重,目的是要讓所有人知道不要去干擾或操控市場與價格的自由。
美國不只是個法治國家、其法律體系的成熟完整,已經培養出了各種基於法律相關的服務業。甚至有NASDAQ的上市公司,專門提供在訴訟雙方的電子郵件伺服器進行挖掘的服務,幫助查找電子信息證據。五花八門的商業與法律服務產業鏈,是值得多理解的。台灣企業與美國企業打法律戰時,千萬不要心存僥倖,用「想當然耳」的方式去下決策,否則會像廣明這次的慘烈下場。
早年台灣企業能一卡皮箱闖天下,靠得是敢衝、敢拚、不怕死的膽識。這讓台灣的中小企業在世界舞台上闖出一片天,也佔有一席之地,但「馬上得天下」,不見得能「馬上治天下」。
過去20年來,全球產業結構早已經歷數次典範轉移,進入到知識經濟的時代。當代商業戰爭的決勝關鍵早已不只是成本、技術,而是「知識型輕資產」,例如商業模式、專利、大IP、數據運用、社群與平台等。
廣明案對台灣廣大的製造業來說無疑是個警惕,打國際商業戰,不是去跟人家爭合不合理,以本案來說,再喊十次不合理也抵不過一句:「法庭判定合法」。
新時代的管理思維應該一種永恆的不安定感。新時代的挑戰不只是出國比賽而而已,即使美國企業也是每天面臨著日新月異的大環境變化。企業決策者應該要放下過往成功經驗的傲慢,以及「不可犯錯」的責任感,進化而成「我怎麼可能永遠是對的」的開放式心態,才能適應這個三年就換一個世代的新世界。
作者簡介_張智為
學歷:交大應用化學系學士
經歷:宇東集團(Transpacific IP)台灣總經理,IAM全球Top 300專家
現職:台灣智慧資本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