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明 (6188-TW) 遭惠普 (HPQ-US) 指控意圖非法限制光碟機價格,雙方戰火持續延燒,據《彭博》報導,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裁定出爐,依一審結果裁定廣明需賠償惠普約 4.39 億美元 (約新台幣 131.88 億元) 賠償金,也宣告惠普可取得廣明所有現金、工廠及專利權。
《彭博》報導,惠普在上訴法院開庭之前,曾要求法院申請假扣押廣明資產,廣明則以新冠肺炎疫情阻礙台灣、中國等地業務為由,並未繳交 8500 萬美元保證金,雖然廣明獲得上訴法院給予寬限期限,但此點仍成為上訴攻防點。
惠普表示,廣明利用疫情趁機脫產,廣明則回應,除疫情影響外,移交相關專利權和商標給惠普仍需獲董事會同意,且須經過當地法院同意,不過廣明論點遭美國上訴法院駁回。
廣明也指賠償金計算有誤,陪審團將惠普海外關係企業採購皆算在其中,並不符合美國法令保護範圍內,惠普則稱,皆排除海外子公司採購,惠普論點獲上訴法院同意,因此維持一審賠償金裁定。
此案是惠普 2013 年針對 2004-2009 年光碟機價格向 Sony、Toshiba、Hitachi-LG Data、Panasonic、NEC、Samsung、廣明及子公司提出反托拉斯訴訟,除廣明外,其餘公司皆陸續與惠普和解,根據當時陪審團認定,一審法官判決廣明需賠償惠普,廣明則重申捍衛公司及股東權益。
廣明預計明 (7) 日在證券櫃買中心舉辦重大記者會,說明相關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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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自鉅亨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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