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5) 日下午,友訊科技在未邀請馮忠鵬、鍾祥鳳兩位獨董,以及董事李中旺缺席的情況下,由胡雪、高宏毅、宋正一、簡志豪、與獨立董事陳立君5位董事出席董事會的情況下做出決議,要把原定6月15日召開的股東常會,延後到6月29日召開。
此延後決議一定,從隨後友訊所提到「重新寄送股東常會開會通知,親自出席股東須持新通知書報到出席,股東擬委託出席須以新通知書辦理委託」的聲明分析,法界人士認為,這句話等於是讓市場派先前所收的委託書都不算數,公司派與市場派都必須從頭開始委託書的徵集。
由於台鋼決定投資友訊開始,三大委託書通路都被其所掌握,胡雪的公司派在股權籌碼上處於弱勢的狀況。採取延期策略,可重新發放新委託書,法界人士解讀這是企圖造成雙方籌碼洗牌。
然而友訊此舉,極可能造成小股東無法適從,不知道是否該出席6月15日的股東會、還是6月29日的股東會。法界人士分析,一旦6月15日原定的股東常會因為出席異常流會,6月29日又因為適法性而無法召開,恐將導致友訊難以完成6月前舉辦股東會的規定,違反證交所營業細則而被列為全額交割股。
此外,友訊延期股東會還有適法性的挑戰。證交所在友訊重訊記者會後不久發布公告,提到友訊「變更後日期之召集程序已無法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由於友訊聲明中提到「停止過戶期間不變」,證交所認為會導致6月16日到6月29日沒有停止過戶,與公司法165條第3項規定有悖。
該條文中提到,「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辦理第一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60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30日內,不得為之。」一名律師說明,一旦6月16日至6月29日沒有被規範在停止過戶期內,將會導致股東名簿被異動,形成違反公司法165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
對此,友訊發言人王蕙雯強調公司都有依法處裡,但證交所顯然不能接受。目前證交所已經向友訊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0萬元,並要求友訊限期改善,否則將按次處違約金,甚至是列為全額交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