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該溫煦宜人的春季,在甫邁入五月,台灣各地就屢屢創下極端高溫的紀錄─在室內吹冷氣、躲避火熱豔陽的時刻提早報到,夏季越是漫長,我們對冷風的依賴就越是無可自拔。
而冷氣帶來的舒適涼爽,背後的代價除了往上攀高的電費,更劇烈加速地球的暖化─運轉冷卻設備所耗費的電力〈包含帶來各種汙染與二氧化碳的發電廠〉,以及隨著機體洩漏出的氫氟碳化合物,這些連帶地貢獻環境生態與人類關係之間的負面循環─天熱開冷氣、地球變熱、冷氣開的更強…。
位於亞熱帶地區的台灣,政府自然更需大力地提倡並推動冷氣的節能。然而目前國內節能主流方式,是以「汰換高效能設備」換取「節能效益」為主,立意雖良善,但做法實有待商榷。
節能,是經濟部能源局的重點方針之一:「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計畫」執行期間自107年至109年,意在提升地方能源治理能力,促進住宅、服務業、機關及農業部門節電。其中關於「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推動經費額度為新臺幣五十七億一千二百萬元,依一百零五年直轄市、縣(市)所轄服務業用電量占比,匡列各直轄市、縣(市)推動耗能設備汰換、服務業場域導入能源管理系統等工作之經費上限。其中,汰換高效能設備,必須「把原本設備汰換報廢」,才能領取補助。
問題就此產生。首先,汰換的認定標準不清,造成「新的一定比舊的省電」的迷思。較老舊設備真的一定比較耗電嗎?以空調為例,產品節能效率同樣是一級的商用冷暖變頻機種,耗電量卻仍有著25%的差距。試問,一台使用六年的A牌機種,與一台全新的B排機種,何者省電?(如下圖,相同冷氣能力,皆為一級能源效率,但耗電量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