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超商11月29日在全省店家貼出公告,指「因配合政府防制洗錢規定,不准店內刷卡繳費」,引爆民怨」。金管會銀行局長邱淑貞3日緊急邀集銀行公會及主要收單銀行了解後決議,為了讓服務不中斷,將給予超商「一年緩衝期」完成簽約程序,現階段待全家將系統調整後,就可以恢復刷卡繳費。
金管會去年起開放四大超商可以刷信用卡,2019年6月25日更擴大同意民眾在超商可以信用卡支付「公私立學校學雜費、瓦斯費、有線電視費、電信費、大樓管理費、外勞仲介費及網路購物貨到付款」等七大類代收款項。但開放不到半年,全家便利商店就貼出公告「因配合政府防制洗錢規定」,不准店內刷卡繳費,必須改回現金繳款。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指出,全家超商會停止提供以信用卡支付七大類代收款服務,主要是因為銀行公會訂定自律規範,「收單行、超商、委託代收款業者或學校委託代收金融機構間」的三方簽約相關事宜及管理作業規範自12月1日生效,但部分委託超商代收其費用的單位尚未完成與收單機構簽約,以致超商於11月底就逕行宣布暫停以信用卡繳付。
莊琇媛指出,3日的會議已獲得共識對有意願委託全家以信用卡支付其款項,但尚未完成簽約程序的委託代託款業者,為維持服務不中斷,超商於一年內之緩衝期內仍可繼續提供刷卡服務,並請收單機構於一年內完成契約補正。
開放七大項代收可刷卡項目中,網路購物貨到付款部份,收單機構基於洗錢制及風險控管等考量,以委託代收款業者直接販售商品予買家的型態(B2C)為限,且每筆代收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千元。這部份處理原則也同電信、學雜費、瓦斯費、有線電信費等,給予一年緩衝。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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