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kyscanner上訂機票,用Airbnb或booking.com訂房間,再到Kloook或KKday找行程,想去什麼景點就從uber叫車,年青人盛行的自由行不外如是,透過手機,輕輕鬆鬆就能規劃好行程。
然而旅客愛用、政府卻不一定樂見,短租套房的管制爭議存在許多國家,台灣也不例外,近日交通部預告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55條-1,盼杜絕非法旅宿,然而只是處罰真的有用嗎?
提到非法旅宿,許多人的既定印象,就是隱身在大樓公寓中,經常發生吸毒、嫖妓、賭場等犯罪行為的日租套房。
事實上,凡租期小於30天、沒能取得旅館營業執照或民宿登記證、卻經營旅遊住宿業務者,都是所謂的非法旅宿。
也就是說,老街裡的老屋改造、都市裡精緻又現代化的小旅店、靠山靠海設計豐富的民宿,這些自由行旅客趨之若鶩之處,很可能全都不合法。
觀光協會:反讓非法旅宿回歸地下化
觀光局副局長張賜聰表示,由於非法旅宿有不少潛藏的風險,像是消防建管、監控管理、還有保險等機能不完善;同時不少傳統旅館飯店業者認為,這些非法旅宿侵蝕其住房率。
為了整個旅館市場的商業秩序維護,並基於保護消費者的立場,觀光局因而決定修法提高罰鍰上限至200萬元,而將平台納入開罰範圍,則是期許訂房平台以消費者為主軸,將合法旅宿列為前提。
對此高雄觀光地方創生協會監事藍湘潔直言:「我不認為這個修法最後會成功。」本身也在經營民宿的他指出,即便觀光局修法,民宿業者還是會繼續做。
「如果無法在公開平台廣告,那我們就回到關鍵字時代,自己架網站、用line群組或秘密社團。」屆時非法旅宿回歸地下化,反而更難掌握。
窄門進不去!非法旅宿也想合法化
根據台灣旅宿網所示,到2018年12月底,全台共有13319個合法旅宿,包含一般旅館、民宿與觀光旅館;但Airbnb統計,截至2018年底為止,台灣共有超過1.1萬名房東、超過3.1萬個房源,考量使用不同訂房平台的可能性,真正的房源可能更多,粗略算來非法旅宿可能是合法旅宿數量的2倍以上。
這麼多的非法旅宿業者,難道全是刻意逃避規管嗎?
依照現行《民宿管理辦法》規定,民宿只能設置於非都會地區,如偏鄉、風景區、離島等,若要設在都市裡,則必須在縣市政府劃定為具人文/歷史風貌之區域,目前唯有台南雙城地區、桃園大溪、與高雄鹽埕區屬之。
由於我國法規只將旅宿區分為旅館和民宿二類,除了上述3縣市特定地區外,位於都會區的民宿全是違法的,想要合法,唯有申請旅館一途;可是旅館申請的建築規定繁複嚴苛,成本並非一般新創、或返鄉創業的年輕人所能負擔,更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Airbnb台灣、香港公共政策總監蔡文宜舉例,台北大稻埕某間百年老屋,屋內僅有3房,因在台北市拿不到民宿執照,轉而投入申請成為旅館,但老屋本身並不具備停車位、若要新增無障礙空間或灑水器等設備,勢必得破壞老屋原有結構、反而失去特色,故民宿老闆先花2年多的時間,將該物件申請為文化資產,經文資會認定得不設無障礙空間,才終於拿到旅館執照。
修法能讓非法套房消失?業者:虛張聲勢
當被問及是否認為提高罰則就可以讓非法套房不復存在,張賜聰坦承,提高罰則其實無法有效解決非法旅宿的問題,但他認為,透過裁罰將會讓這些非法業者更難在合法市場中生存。
不過對於民宿行業的老手來說,修正案中的罰則與其說是強而有力的措施,不如說更像在虛張聲勢,執行的可行性,備受質疑。例如55條之1將平台納入開罰範圍內,也是此案被稱為「Airbnb條款」的主因,觀光局解釋,這項規定主要針對專營的訂房平台,其他廣告類型多元的媒體或平台並不受此限。
臉書廣告也要罰?訂房業者:不會因法令而下架
事實上,從修正案第55條之1的文字來看,根本沒有只針對訂房平台的字眼:「…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刊登前項非法營業訊息,得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移除其內容…」
高雄觀光地方創生協會理事長林庭偉表示,修正案條文本身影響範圍甚廣,除了訂房平台以外,其他廣告非法旅宿的媒體、臉書、部落格、IG難道也都要一併開罰嗎?
更遑論,如Airbnb這樣的國際訂房平台,在台灣根本尚未落地化,即便開罰,顯然也是象徵大於實質意義。
「很坦白的說,我不認為這會對Airbnb有太大的影響。」
蔡文宜說,政府雖然一直希望Airbnb能自主下架非法房源,卻始終不曾提出輔導業者轉型合法的措施,即便這次修正案照案通過,Airbnb仍將維持一貫的經營方式,不會因應法令下架任何房源。
本文獲《風傳媒》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