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今周刊》第1157期「穆迪質疑金管會新規 讓壽險業者更投機」一文中,提到信評公司穆迪對金管會的外匯價格準備金新制感到憂心,可能讓壽險公司的投資更投機,但遠雄人壽風控長儲蓉認為,再加總每年的損益比較才能客觀。以下是她提出的見解,原文標題為:駁穆迪質疑金管會對外匯價格準備金新制的論點。
筆者直接大膽用「駁」這個字,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是有堅固立論基礎的,更是要導正一些錯誤的觀念!
金管會在一月底提出壽險業有關外匯價格波動準備金新制:
(1)當外匯市場避險成本達2%以上時,每月固定提存比率由萬分之五提高為萬分之六。
(2)每月額外提存比率及額外沖抵比率由50%提高為60%。
穆迪信評分析師針對此事評論:「台灣針對外匯價格變動準金的修正建議將使壽險業信評受損」,理由是,新制讓壽險業者有更大的動機降低避險比率。用大白話的意義是:降低避險比率會讓壽險業更為投機,因而風險增加,所以調降信評有理!
「降低避險比率會讓壽險業風險增加」本身就是一個誤解,本文即要指出這個誤解。單純以文字解釋未必能讓人信服,以下就以2014到2018年的市場情況進行各種避險比率的試算。之所以選擇此五年,是因為期間美金台幣匯率較為波動,有大升近6%,也有大貶達7.8%以上,足夠表達信評公司關切其所謂「風險」的真相。
註:CS—貨幣交換;NDF—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
灣壽險業的避險工具多為CS或NDF(貨幣交換或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契約期限也以3個月或6個月為普遍,以此為基礎試算每100億美金,在不同的避險比率下的匯率損益(避險成本+評價損益)情況。
前二個圖係指CS及NDF的比率為90% : 10%,後二個圖係指CS及NDF的比率為50% : 50%,基本上壽險業在CS及NDF使用比率上是介於這二個比率之間,所以,這兩個比率可視為是兩個邊界。
從上面四個圖可看出,無論在哪個情境下,避險比率為100%時,五年的損益波動最小,隨著避險比率降低,五年的損益波動漸增,直到避險比率為0%時損益波動最大;因之,信評公司直觀上會覺得降低避險比率就是投機的表現,會造成風險增加,不足為取!
事實真是如此嗎?恐怕此種看法是嚴重的誤解,這是因為此種看法只算其一未算其二;若是將上述四種情境,在各種避險比率下,加總五年的損益,繪製如下圖即可明白:
任一種情境都顯示100%避險比率下,五年損益總合(避險成本+評價損益)對資本最傷(損失最大),反而,0%避險比率下,五年總合對資本有增加效果!
當然,這是兩個極端,但是卻顯示了一個重要的意義:越高避險比率,損益波動變小,但資本損失越大,壽險業只能被迫在損益表的波動以及資本的增減上做選擇、求平衡!
最笨的選擇是百分百避險,雖然損益波動度最小,但避險成本丟在水中有去不回,結果資本受傷最大。話說回來,最好的選擇也不是零避險,雖然資本增加最大,但因為單年損益波動太大,恐怕當年度就需承受極大的壓力、甚至能否繼續經營都會遭受質疑,更遑論期待五年或十年的總帳了。
所以,壽險業從來不會有這個選項,對個別壽險公司而言,需考量其本身在損益表的承受度,以及資本的增減的平衡點,個人以為,考量長、短期的風險,市場當時的匯率價格偏離程度以及避險成本的昂貴度,40%到75%的避險比率都可能是理性的選擇,若以「投機」來批判,未免過於簡化及偏頗!
但是,台灣沒有一家壽險公司敢做此種理性的選擇,二個關鍵:一是信評公司的制約,另一個就是會計制度的扭曲。
先談信評公司的制約,台灣壽險業都很清楚,信評公司有一外匯曝險公式,若壽險公司計算出的曝險比率超過某一門檻,就面臨調降評等的後果,從此公式反算,大部分的壽險公司只要將避險比率降到75%以下,就有此一困擾。
信評公司若看到壽險公司避險比率越高,曝險比率計算結果越低就很放心,卻沒看到資本受損的問題,令人不解。
穆迪信評此次的論點就是最好的印證:外匯新制→助長壽險業投機行為→降低避險比率→風險增加→信評受損,他們所謂的風險增加,僅只在意損益表上的波動,卻未看到因此所造成實質資本的損失,這是一個對壽險業的誤解啊!
再來談談會計制度的扭曲,壽險業所擁有的美金資產多為債券,其握有的目的亦多為持有到期,亦即放10年、20年甚或30年期限終了,發行人若無違約,自然拿回面額,所以此類債券不需隨利率升降進行評價,列入財務報表,以免誤導投資人。
但是此類債券的附屬物「匯率」,卻需要天天評價,甚至列入損益表。眾所周知,美金對台幣有復歸特性,用白話講,就是雖有波動,但其波動範圍有一定的區間,若是一段時間有大幅度的偏離此區間,終究要回到此區間內。
所以理性的投資人應當在過度偏離時反向操作(包括匯率過高、過低或避險成本過高),但是因為要天天評價反映在損益表上,即使明知會回到正常水準,也不敢遵從理性判斷,反而要追漲殺跌!
這種會計制度加上因此制度顯示的損益波動而導致的不利信評,就像兩個緊箍咒,讓壽險業動彈不易。
匯率評價問題恐怕是台灣壽險業的特殊現象,歐美主導的信評機構並不熟悉,西方的會計制度未必適用,因此筆者對於外匯價格波動準備金的實施,以及此次金管會新的修訂方向給予正面評價。
因為深究其精神,其實是在幫助壽險業者,能夠在「損益表的波動以及資本的增減」之間更有空間做理性的選擇。用時下流行語講,金管會接了地氣,不死抄所謂的國際規範、一昧附和權威看法!
這種放寬雖有助益,但仍未觸及問題根本,因此筆者大膽提出呼籲:建請研議將放在「攤銷後成本」會計科目的債券評價結果,不需每月在損益表上列示(或可半年列示等方案),但仍計入資產負債表淨值影響數。
這樣的主張,一方面顧及會計原則對衍生性商品需評價的規範,同時也兼顧匯率雖波動大卻具有復歸的特性,如果屬即將到期者頻繁揭露有其道理,但對於到期久遠的債券卻要天天擔心外匯損益,月月頻繁揭露,難道不是另一種誤導投資人的制度嗎?
金融業的風險控管的確是其能否長久生存的關鍵,但風控的目的是在可接受的風險下追求最大利益,而不是追求最小風險。追求零風險的正是最大的風險,必將百分百的滅亡。期盼各界理性看待壽險業外匯問題,有智慧的處理此一議題。(作者為遠雄人壽風控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