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曾經是中華民國的頭號地標,但數十年來始終沒能追隨台灣民主化的腳步前進,至今仍歸屬於定位不清的財團法人,營運績效與優越的先天條件不成正比。
從桃園機場搭車往台北市的路上,只要望向左側窗外,你絕不會錯過一座雄踞在山坡上的中式建築。半世紀來,圓山飯店一直是台北,甚至中華民國的象徵;它曾在一九六八年被《財星》雜誌評為全球十大飯店,接待過美國前總統艾森豪、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等友邦元首,歷任總統在此舉辦的國宴更是不計其數。
圓山飯店得天獨厚的條件與際遇,源於濃濃的官方色彩。一九五二年,當時總統夫人蔣宋美齡認為台灣缺乏接待外國政要的國際級飯店,相中劍潭一帶的台北神社舊址,成立圓山飯店;一九六○年,由時任台灣銀行董事長的尹仲容、中央信託局局長俞國華、財政部次長周宏濤等五人各出資十萬元成立「財團法人台灣省敦睦聯誼會」,主導圓山飯店經營。
問題點〉政府主導高層人事 換黨執政換董座 營運方針難長遠
圓山飯店名義上屬民間「財團法人」所有,實質上卻形同「國營事業」;無論政黨如何輪替,中央對圓山飯店高層人事都有實質主導權。檢視歷任董事長背景,從八○年代的蔣介石貼身醫官熊丸、扁政府的經濟部前部長宗才怡、馬政府任命的台北市前市長黃大洲,一直到曾任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的現任董座李建榮,這些人雖各有專業,卻也身具不同程度政治色彩。
董事長受政治任命,意味著職務可能隨時因政黨輪替異動,任期沒有保障;即使懷著認真經營的熱忱,也難以針對飯店未來發展,設定長遠營運方針。
九○年代後,台灣觀光產業隨著經濟發展日益成熟,圓山飯店面對國內外業者挑戰,經歷一段虧損的慘澹時光;過去幾年隨著中國觀光客大量成長,曾一度轉虧為盈,但自二○一三年起又出現虧損。立法院預算中心民國一○五年度評估報告就直言,「台灣敦睦聯誼會近三年度營運均未達成其預算目標,且虧損逐年增加,允應積極研謀改善。」
「台灣敦睦聯誼會組織章程」第三條指出,該會以「發展國際觀光事業培養國際觀光人才,推廣國民外交及促進中外社會之敦睦聯誼為目的。」
在基礎建設及觀光資源匱乏的一九六○年代,圓山飯店確實在政府支持下,扮演國家門面與觀光事業火車頭角色。但半世紀後,國內民營飯店林立,圓山飯店已完成階段性任務,政府應思考如何讓圓山飯店發揮最大競爭力,而非沿用舊思惟,持續插手經營。
「圓山飯店的地理位置和硬體設施非常有競爭力,只是沒有發揮最好效果。若考慮把經營權租給國際級飯店集團,相信營收獲利將大幅成長。」交通部前部長葉匡時為增加圓山飯店效益,曾提出類似構想,卻因員工權益問題,無法落實。
提解方〉改變組織結構 交通部主導捐財產 政府可再標售
想讓圓山飯店重現風華,民營化是必然的途徑;而民營化的第一步,應由組織結構著手。「台灣敦睦聯誼會組織章程」明訂,「本會所有財產,非經董事會決議並報請主管機關依法核可後,不得變更。」
圓山飯店土地為國家所有,由敦睦聯誼會每年以一.五億元承租,多數建物則是利用歷年盈餘興建,為該會名下資產。而十一席董事中,交通部官員占有六席,交通部隨時能提議將聯誼會名下財產捐給政府,讓政府決定標售或委託民間經營。
除了捐贈財產外,該會組織章程第十五條,也保留了董事會決議解散台灣敦睦聯誼會的權力;並強調解散後,所有財產應交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理。由此可見,政府若有心促成圓山飯店民營化,只須妥善處理員工權益,法規上沒有任何障礙。
台灣民主化二十多年來,圓山飯店這個黨國體制下的特殊產物依舊矗立。台灣仍舊需要圓山飯店,但絕不是當年那個由政府主導的圓山飯店。
圓山飯店長年扮演國家門面角色,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左二)擔任州長時,也曾入住圓山。(圖/圓山飯店提供)
圓山飯店
成立:1952年
經營者: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961年設立)
決策組織:11席董事(交通部派6席)、3席外部監察人
董事長:李建榮
營收:15.2億元(2014年)
資產淨值: 24.3億元(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