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下旬,檢調單位接獲檢舉,突擊位於北市東興街的中華徵信所進行搜索,關閉電腦主機,並全面暫停公司提供給會員從民國五十五年至今所有個人信用、票據拒往查詢的系統。稍早前,檢調接獲線報,指出有公務員及徵信業者涉嫌販售個人資料。
上個月,台北縣的檢調單位查獲基層公務員販售個人電腦資料的案件,並查出台北縣市就有六千四百多人的電話遭到竊聽,境管局的入出境資料及許多名人的戶籍紀錄都被非法洩漏給徵信業者,而這些徵信業者服務的對象,除了委託「抓猴」的婚姻事件當事人之外,絕大多數的資料,都被雜誌社按件計酬買回去。
其實,早在壹傳媒打入台灣之前,徵信社與媒體的配合,提供名人監聽、偷拍資料的作法早已延續一段時間。在通訊監察法未實施之前,法律對於業者的非法行為還束手無策,日前才被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的通訊器材業者蔡清育,這幾年來所經營的「一統」、「國華」、「華信」等徵信社,也因此生意興隆,客源不斷。加上各地討債公司、催收中心陸續成立,手法俐落的徵信業者生意根本做不完。
在壹傳媒內部,專任的「研究組」及律師共同搭配,由研究組人員負責從相關的網路資料中搜尋採訪對象的基本資料,其中,不乏必須付費的個人徵信資料、房屋土地所有權資料及公開查閱的法院判決,比較特別的是,「調查中心」有許多不同來源的配合單位,包括提供當事人車號查閱的交通單位、個人「口卡」的警察單位、入出境資料的境管單位,以及個人財產資料的財稅中心。不過,壹傳媒進入台灣一年多,從未因為通訊監察法或個人資料保護法而吃上官司,主要是因為這些資料幾乎都是「花錢」向業者買來的。
對黎智英而言,他鼓勵旗下的記者衝鋒陷陣,不惜一切代價取得報導所需的相關證據,但是,身為英國籍的黎智英,也知道不可誤蹈法網的道理。因此,「錢」可以解決的事情,黎智英並不會要求員工以「特殊管道」或「個人人脈」向行政機關非法取得資料。
一份記錄著出生年月日、婚姻狀況、刑案紀錄的「口卡」,徵信業者從警察手中取得,價錢大約是一千元,而徵信業者轉售給雜誌社,行情大約加兩倍,一筆資料大約是三千元。如果要調查一個人的出入境資料,行情大概也是三千元;至於戶籍地,及查核車籍資料,只要取得公務員與戶政機關連線的「帳號」,就可以由徵信社代勞取得相關資訊,一般而言都是採「月結」方式。至於掛線監聽,則是以實際執行的成果計費,通常,一個案子收取二、三萬元以上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