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不善的新燕實業、國賓陶瓷突然向法院申請重整,公司重整再度引發爭議。一向敢說敢言的經建會主委薛琦,對於目前公司法規定的重整制度,表達了強烈批判。他說,經營不善的公司如果還有前景,透過減資再增資的方式,一定能夠找到新的投資者,反之就該宣告倒閉;現在公司法規定的重整制度已經變成很多問題公司苟延殘喘的法律漏洞,實在沒道理。
以下就是薛琦從他自己十幾年前的楊鐵經驗看今天的重整制度:
重整制度現在看起來已經是弊多於利了。我不是這方面的法律專家,但我可以大膽地這樣說,國外也有重整制度,但是一定不是國內這樣的作法。
如果不講法律術語, 一般所謂的公司重整, 不管是 reconstructing、reengineering,意思都是一樣的,但是方法有很多。 公司經營失敗出問題,是很常見的情況,只要不是很多公司同時出問題就好了,如果是這樣,不是整個制度出了問題,就是經濟非常壞的大蕭條,就算是大蕭條,政府用的政策也不是所謂的重整,而是應該採取財政或是貨幣上擴張性的整體政策,如果是個別公司的財務問題,就要面對一個事實,那就是這家公司到底有沒有存在的價值?
公司財務出問題,其實就像一個人死的時候呼吸停止一樣,呼吸停止絕對不會是死因,只是一個結果,所以從財務上去救公司不是重點,還是要看這家公司的本質,到底能不能夠再延續經營?能不能再爬起來?如果公司是股份公司,最容易的方式就是由原有股東進行減資,先把虧損認賠之後再來增資,這就是公司重整,也是最普遍、最合理的作法,它沒有不公平的問題,而且最有效也最符合公司重整的精神,因為這表示這家公司還有希望。
我有一個同學從事高科技事業,曾經減資、增資過三次,而且前兩次減資都減掉了九五%,但是大家還是覺得有技術、有人才,未來還是有希望,第三次增資,股東投資的一塊錢現在已經是五十塊錢了,這就是重整成功的例子。
在減增再增資的過程,只要這家公司還有價值,就可能會有新的股東進來,也可能會和其他公司合併,這表示這家公司還有殘值;最不合理的情況是公司法現在明文訂定的重整,公司淨值已經是零、甚至是負數,竟然還要由原來公司的經營人來重整,這就是最近發生的情況。
過去重整的例子絕大多數都沒有成功,上一波重整成功的大概只有大德昌重整成國喬石化,還有就是楊鐵的例子,其實這兩家就算不走法律上的重整,而是用減資再增資、找新股東的方式,我想也是可行。楊鐵這家公司很早以前我在台大教產業經濟的時候就去看過,我想任何人認識這位老闆楊日明,都會滿敬佩他,他很了解這個行業,而且很狂熱,我還記得他說過,他每天至少都會到工廠去繞一遍,但是卻從不參加遠到台北的各種產官學會議,因為他知道這種會議沒用、而且很花時間,但是只要一天在工廠找到一個或兩個問題,一年下來能夠改善的空間不知有多少!這話令我很感動。
日本不景氣企業合併 沒有成功的例子
楊鐵這家公司是工具機大廠,很多技術和數量都是國內最大的,當初賺到了錢就去買機器再投資,但是跑得太快了,誰知道這個行業是不是會一直好下去,而且太狂熱的人總以為所有問題都可以解決,後來果然出問題。我看了楊鐵工廠以後還去買了它幾張股票,後來股價一度掉到兩塊錢,也就一直放在那裡。但是我相信楊日明至少不會不務正業,這也是楊鐵後來重整成功的原因之一。這也是我相信就算楊鐵透過市場機能、減資再增資,還是能找到新投資者的原因。
最近像新燕幾個案子,公司法的重整已經變成問題公司拖延問題的方式,一家公司如果有再生的機會,為什麼找不到新的投資者?這應該讓市場去決定,不應該讓公權力去介入。
市場經濟可以讓資源做最有效的運用,現在的重整就是介入市場的運作,讓原本應該負起責任的人不必負責,如果少數幾個人可以這樣做,為什麼別人不可以?這其中就會引起另外一個問題││道德危機,如果企業大就可以重整,為什麼中小企業不可以?這就是不公平。台灣的經濟就是因為中小企業過去因應外部快速調整的特性,掌握市場、有競爭力就站起來,反之就趕快結束退出市場,下次有機會很快地又站起來。該倒的公司就該讓它倒,該結束的企業就該讓它結束。日本過去曾經有過不景氣企業結合的方式,從來沒有成功的例子,因為這個作法違反了市場原則,這些企業根本已經沒有競爭力了。
現在財政部準備修法,希望規定公司重整必須經過一半以上的債權人同意,這基本上是限制重整的條件,在現在重整制度問題重重之際,方向上是正確的。但是解決問題公司的存廢與未來,回到市場機能上去思考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