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4家藥局遭檢調查出,鼓吹持慢性病處方箋的民眾不拿藥,改刷健保卡兌換其他藥品或商品,再偽造成「禮券」交易紀錄,10年來A走健保費6118萬餘元。
掛名負責人的許姓女藥師與丈夫洪姓藥師及相關涉案人均依詐欺罪遭起訴,田姓男藥師與健保署和解,獲緩起訴處分,但須賠償健保署220萬元,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
許女和洪男均為藥師,在高雄開設4家藥局,兩人掛名兩家藥局負責人,另兩家藥局則是借牌使用。2008年起,許女指示旗下藥局的員工,鼓勵持慢性病處方箋的民眾,以「藥費點數7折」的代價、換購藥局內其他成藥或商品。
藥局員工先偽造換購商品的行為為「禮券」兌換,再上傳不實配藥紀錄、向健保署申報藥費及藥事服務費,10年來共計A走6千多萬元。
檢調還查出,許女每月另付1萬5千元給田男,作為借牌的費用,讓部分沒有藥師資格的涉案人替民眾配藥。許女等7人被檢方依詐欺罪起訴,田男在案發後積極與健保署和解,檢方考量他受雇在許女藥局,為求工作順利、生活溫飽才一時失慮,加上健保署也同意讓田男緩起訴,最後處分緩起訴,但另須賠償健保署220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