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的評比當中,台灣的綜合排名從第六名進步至第四名,其中「政府與公司治理」項目,台灣排名第一,為2018年以來,進步最多的國家。這時間剛好與今年1月8日滿3年的中華獨立董事協會(以下簡稱獨董協會)重疊,獨董協會致力於推動台灣公司治理、ESG以及董事人員的專業訓練。
根據ACGA表示,「台灣本次進步最多的構面係『公民社會與媒體』,台灣非政府NGO組織(即獨董協會)在促進公司治理和ESG、教育訓練以及為主管機關提供諮詢建議具有重大貢獻。」
最值得提起的,就是2020年「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時,獨董協會積極建議增加獨立董事在董事會的席次,除了三席獨董組成審計委員會以外,獨董比例應該還要佔董事會1/3以上席次(亦即獨董至少需要3+1/3席以上)。
獨董協會理事長駱秉寬分析,這項措施可避免董事會董事席次很多時,獨董人數相對較少,獨立董事的發言權和表決權受限縮,這項建議最終獲得金管會認可同意,納入「公司治理3.0」範圍實施。
除此之外,駱秉寬指出,將來還會持續逐步推動依照上市櫃公司的規模及市值、營業額大小,建議逐漸增加獨董席次,至佔董事會席次到1/2以上,與國際趨勢接軌,提升台灣公司治理品質。
另一個則是董事人員的專業訓練,駱秉寬強調董監事進修的必要性,尤其是新進獨董或董監事,或者偏遠地區的董監事或資訊不足地區,更應該納入強制進修範圍。後來金管會核定自2023年起董監事強制進修每年3小時(不限制課程類別),納入「公司治理3.0」的範圍強制實施(目前是自願參加培訓課程董監事首年12小時,次年起每年6小時)。
除了提高獨董質與量之外,獨董協會持續推動修改公司治理評鑑指標,例如「企業應設置永續或風險委員會等功能性委員會」、「永續委員會的組織、運作及KPI指標資訊應充分揭露」、「中英文年報提早揭露給投資人查閱」、「獨董應積極參與股東會」等,駱秉寬認為,以上指標切合實務運作,值得納入評鑑指標做為公司的參考。
談到近年公司最熱門的ESG題材,駱秉寬認為獨立董事也不能缺席,推動企業成立「ESG永續委員會」,納入董事會成員參與,獨立董事應積極參與永續委員會的組織與運作。駱秉寬強調,董事會是公司治理最高機構,應該扮演ESG永續行動的領導者。
對於董事會的要求那麼多,駱秉寬認為,也必須要有獎勵機制,目前正著手於建立獨立董事評選制度,對於表現優異的獨立董事、上市櫃公司和公司治理優秀的個人與企業頒發獎項,增加個人與企業的榮譽感,藉由獎勵制度進一步優化公司治理的質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