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火紅的韓國影集《魷魚遊戲》,剛上線就登上Netflix全球排行榜第2名,而這部影集內容講述有456名極須用錢的參賽者,參加為期6天的賽事,只要通過6項童年遊戲,獲勝者可得到456億韓元(折合新台幣約10.74億元),但是過程中卻充滿人性的爾虞我詐,其精采程度讓此影集在網路上掀起一陣討論熱潮。
不過,看似簡單的童年遊戲,在進行的過程中卻暗藏滿滿的殺機,只要在遊戲中被淘汰,也會當場失去生命,且就算是獲勝者也不用高興的太早,因為要是主辦單位賴帳不付錢,獲勝者恐怕也無任何法律,可以強制主辦單位付出這筆高額獎金。
韓國影集《魷魚遊戲》在全球爆紅,司法院趁這一波熱潮,在其粉絲專頁上解析其參賽者與主辦單位的法律關係。司法院指出,在影集中,主辦單位利用孔劉找上這些走投無路的當事人們,並告訴他們「這裡有一批遊戲很好玩喔!想要賺大錢的話就撥打這支電話吧!」
而這群活在地獄中的當事人們,決定放手一搏,撥打這支陌生的電話,參加了這場遊戲,並由主辦單位對參加者說明遊戲規則說,只要通過6個關卡成為第一名,就能夠獲得456億元的獎金。
但是,值得留意的是,代表主辦單位的孔劉,與這些受邀參賽的當事人們,兩者之間的約定有效嗎?
司法院指出,民法並沒有針對這樣的比賽行為有明確的規範,但相對於民法有明確規定的有名契約(像是常見的買賣、租賃、贈與等),民法也容許成立無名契約,只要當事人之間合意,就可以成立。
因此主辦單位與 456 名參賽者間,如果就「通過 6 關並拿到第一名,就可以獲得高額獎金」達成合意,原則上就能夠成立契約關係。
雖然原則上能夠成立契約關係,但司法院也提到,要成立契約,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根據民法第71條及72條,法律行為如果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或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就會無效。
在《魷魚遊戲》裡,主辦單位與當事人所簽訂的契約是要當事人「賭上生命」,依照民法上面的規定,屬於無效,更遑論當初主辦單位與當事人簽約時,根本沒有說清楚參加這個遊戲會有死亡的風險。
司法院指出,既然當事人與主辦單位的契約無效,因此就算真的有人通過6個關卡並且拿到第一名,主辦單位也可以賴皮不付錢,當事人也拿主辦單位沒轍,因為雙方之間根本沒有契約存在。
最後,司法院提醒,無論是參加魷魚遊戲或者是登上賭博默示錄中的艾斯波瓦魯之船,都必須先搞清楚自己與主辦單位的法律關係是什麼、有沒有獎金的請求權,否則可能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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