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疫情警戒標準提升至第三級後,薪資相當程度受到影響的全時受僱勞工,勞動部於8日發布「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辦理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
針對今(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且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含)以上至34,800元(含)以下,其5月或6月全月薪資較4月份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薪資,減少達20%以上,且減少薪資月份當月月底在職者,發放一次性之生活補貼1萬元。
此外,基於政府資源有限,勞工不得重複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補貼或津貼。本次放寬的對象,受理申請期間自今(110)年7月12日起至8月31日止。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自5月19日起全國進入疫情三級警戒,產業及人員之活動大幅限縮,致受僱勞工收入有相當程度的減少。
但是,仍然有一些勞工,雖然也受到疫情影響,但並未直接獲得紓困方案的照顧。舉例來說:有些是照常上班但協議減薪共體時艱的勞工;有些是浮動奬金占比高但奬金減少的勞工;也有因為疫情關係必須請各種照顧假、事、病假致減少工資的勞工…。
以上種種情形,讓基層勞工的薪水減少,衝擊其生計。勞動部經過滾動檢討,依循行政院紓困4.0精進措施之精神,從「照顧個人及弱勢」、「減負擔」兩大面向,推出本項計畫。
勞動部表示,由於政府資源有限,符合所規定投保條件及薪資減幅的勞工,若有以下情況者,亦非屬本計畫補貼對象:
一、110年4月30日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工保險者,因其已有其他紓困方案予以協助。
二、正在留職停薪但依法令規定得以繼續參加就業保險者,因現況非實際在職狀態,不因疫情而有差異。
勞動部補充,為了讓符合本計畫資格的受僱勞工能儘快領到這份生活補貼,同時避免因請領作業引發群聚效應,影響防疫工作,本次申請作業依循行政院補助從簡、核發從速之原則,採線上申請,符合資格者可至本計畫網站(https://mol-10000.wda.gov.tw)提出申請。
又,考量就業保險6月份之資料尚未全部納整完畢,故採取二階段方式辦理。
第一階段,自110年7月12日10點起,開放「5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第二階段,自110年7月23日10點起,開放「6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此外,縱使「5月份」及「6月份」薪資皆符合紓困條件,仍僅得請領一份。
為便利民眾申請,系統資料庫中已建置符合投保薪資及限制條件者名單,減薪比率符合本計畫規定之民眾,只要於系統輸入身分證字號/居留證號及4月與5月或6月之薪資,系統將自動試算減薪比率,達20%以上者再上傳各月薪資證明影本,即可完成申請程序。申請案必須經過審查,符合資格者,補貼款將直接匯入勞工本人金融機構帳戶。
另外,少數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金融機構帳戶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線上申請者,可電洽「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將另外提供紙本申請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