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空汙,台中火力發電廠(中火)於2020年1月通過環評,允許增設2座燃氣機組,不過台中市政府持續以未能聽過都市設計審議為由不允許增設。如今,內政部營建署以特種建築執照(特照)解套,經濟部宣布兩座機組將分別於2025年及2026年完工上線,發電量共520MW。
台電董事長楊偉甫表示,由於中市府要求興建電力設施必須納入都市設計審議,台電公司便於去年3月送審,並於6月召開第一次會議,但審議會後續持續要求補件,至今15個月都未能通過,影響能源轉型的進程,經請教營建署相關法源依據後,才決定從特照著手。
攤開台電與中市府「纏鬥」的時間軸,台電早在2019年8月就依《建築法》98條向行政院申請特照,而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高文婷也表示,行政院於2020年就將台電申請內容交付到營建署,並於4月中旬開會審查,當次會議要求經濟部責陳台電與中市府釐清都市設計審議的規定,「若釐清後沒有沒問題,則建議通過。」沒想到,就這樣過了一年。
張廷抒表示,在通過環評後,台電應中市府要求,在當年3月申請都市設計審議,為尊重地方意見才申請並持續與市府溝通中火的發電計畫,卻始終無法達成共識,相關會議也逕行取消,為確保供電安全才於今年3月主動向營建署釐清都市設計審議法規。
「今年3月,我們開始根據台電與中市府來往的公文與依循的法規,才發現中市府的法律程序不完備!」協助釐清法規爭議的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廖耀東指出,過去中市府是依照自行公告的「台中港港埠專用區重大建設認定標準表」要求中火燃氣機組送審,但卻沒有將「興建電力設施」依法定程序納入細部計畫書,只是市長核准應送審議。
因此,針對台中市長盧秀燕質疑營建署開後門、台電搞特權,高文婷認為,中火燃氣機組的特照申請與過去其他申請案無異,皆是向行政院申請,由行政院交議內政部後提出建議,再由行政院核可,這次只是中間環節要求經濟部與中市府釐清都市設計審議的規定,一切都屬合法程序。
待釐清法規爭議後,台電於今年4月補件後,營建署於當月月底審查「建議通過」,行政院便於6月22日核定特照。而經濟部部長王美花也當場承諾,若其中一部燃氣機組能在2025年順利上線,將於隔年拆除2座燃煤機組與1支煙囪,為減少空汙的目標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