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資滿15年,都可以選擇領「一次領」或是「月領」?
其實並非所有族群皆有選擇權利,像是「斷保族」,除了看年資有無滿15年外,還要看2009年後是否還有加保勞保(除非符合3特例條件);而2009年後才加入勞保的勞工,就一律以「年資」決定「月領」還是「一次領」。
2009年勞保年金尚未更改規定前,早年許多人換了工作,在未達成勞保一次請領條件時就離職退保,也就是所謂的「斷保族」。
雖然勞保年資不論在2009年修法前或修法後,不會因沒再工作而不算,但如果勞工在退保時不符合老年給付條件,或因爲超過當時規定的請求權時效沒申請,才會只能選年金。
這些斷保族因為2009年後就沒有再加入勞保,之後就業時也未加保,到了請領勞保年金法定年齡,向勞保局申請請領老年給付時,若再無達到下述3點條件之一者,即便勞保年資超過15年,就只能選領年金,無法選一次請領。
2009年年金上路前有保險年資者,當年離職退保時,若有達到勞保條例第58條規定的特定條件,方可選擇,否則只能選領「月領」,無法「一次領」;條件如下:
1.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2.在同一投保單位工作加保滿25年退職。
3.在不同投保單位工作加保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
舉例:小明已達勞保退休年齡,2009年以前就加勞保,總計有共16年勞保年資,但因有過離職且退勞保,且2009年之後找到的新工作,未再加保勞保。所以,小明,雖然勞保年資已有16年,超過15年,只能按月領年金,不能選一次請領。
倘若,之後小明2009年後有加保勞保,假設後續又加保了2年勞保,申請離職退保時,已成就上述一次請領的條件,且勞保年資多了2年,總計18年,申請勞保老年給付時,即可選擇領年金或一次請領。
另外,無法自由選擇「月領」還是「一次領」的族群,還有在2009年實施年金化後,才入職場加勞保的勞工朋友,若之後達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時,一律以年資決定:
1.勞保年資滿15年以上,只能選擇按月領。
2.年資15年以下者,只能領一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