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狹人稠,尤其在都市地區,停車位常常一位難求,也因為這樣,現代人買房或租屋時,也會把是否有停車位考量進去。
日前,有網友表示自己朋友住家本身是有汽車停車位,但因把汽車賣掉了,想說反正空著也是空著,乾脆拿來停機車;不料,卻被其他住戶檢舉,管委會之後也告知他不得停機車,但他十分不解,停車位是自己的,停機車也沒有妨礙到他人出入,這樣為何不行?
原PO於PTT發文表示,自己朋友有個困擾,居住在某社區,地下室有停車位,最近把汽車賣掉了,所以把空閒的車位拿來停機車,但疑似遭到住戶檢舉,使得管委會告知他不得停機車;他認為車位是自己的,停機車也沒有影響到別人。
該住戶問道:「所以私人汽車位,到底可不可以停機車?」
大多網友都回應表示,停車位是自己的,要停什麼別人應該沒有什麼權利管,「我這棟有一戶停車位還放快艇,也沒人說話」;但也有網友說,如果是機械停機位的話,停放機車,變換車位的時候,可能會弄倒機車,怕會有安全性的問題,所以大多會禁止。
至於為何被禁止停放呢?不少網友說出可能的原因,「看管委會規定」、「我家管委會直接規定機車不能進停車場」、「要看產權是管委會的,還是私人的」、「也許管委會規定的是汽車停車場機車不能進入啊!以免影響車輛進出安全」。
事實上,倘若停車場屬於「公設」,登記在所有住戶下,要如何使用、停放什麼車,或許就得經過別的住戶同意;建議買房或租屋前,還是要多注意合約,了解住戶公約規定,免得影響到往後的自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