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專若再出包,恐要付出極大代價。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6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這幾年來銀行理專的弊案並沒有漸漸減少,仍然在發生,對銀行誠信經營形象與文化,有不好的影響,金管會將進行通案檢討,黃天牧提出三措施,即提高罰款金額、相關主管連坐處分、拒絕案情嚴重的公司參與公司治理評鑑,「讓外資投資人了解這些銀行到底做了哪些事情。」
立委林楚茵在財委會質詢時指出,若以2019年算到現在,二年間銀行理專監守自盜案高達14件,金額共達9.1億元,案發時間從2005年就開始,雖然金管會推出理專十誡,但加強查核與理專輪調就真的能解決問題嗎?銀行是客戶的橋樑,若沒有信任,客戶就就不會與其交易,而理專是需要長期建立信任關係,若調走就沒有這種信任關係,這樣管理有效嗎?
黃天牧回應,銀行經營是以誠信為本,信任是銀行經營的基礎,但信任不是只對當時那個理專,「所有銀行理專都應該要被信任、都要值得被信任」,金管會除了對台新銀個案處理外,也將對所有銀行的內控、經理文化、法遵、公司治理等,對整個制度作檢討,黃天牧坦言:「這幾年來理專的弊案並沒有漸漸減少,反而還是會發生」,每次發生都對銀行的誠信經營形象與文化,有不好的影響,所以他才會說出「深惡痛絕」四個字。
金管會手中還在處理玉山銀行理專案,現在又爆出台新銀行案,黃天牧怒氣溢於言表,直接丟出強化管理的三招。第一就是制度上除了以往看到的罰款外,以後額度絕對要提高;第二是罰款不是唯一措施,若有相關連結性,人的處理要納入考量,即若有因果關係,他建議理專的相關主管,要連坐處分。
第三是他已與證期局講過,發生理專監守自盜案的銀行,「公司治理評鑑絕對扣分,若案情嚴重,根本拒絕其接受被評鑑」,金管會將公開對公司信譽,表達一個態度,讓外資投資人了解這些銀行到底做了哪些事情。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