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3日召開銀行總經理會議,再度提醒銀行要注意落實理專十誡規定,防範理專挪用客戶款項,金管會並在會中提出理專挪用客戶款項的原因探討,提醒銀行注意防範。
包括在客戶端,有五種情況是理專挪用款項的主因,包括第一,客戶將存摺、印章交給理專。第二,客戶從未檢視每月對帳單。
第三,客戶由理專協助網銀交易。第四,客戶與理專有資金往來。第五,高齡或長年在外國的客戶,最容易被利用。
如果你是屬於這五種情況的人,最好要提高警覺,小心理專A你的錢。
除此之外,在銀行人事管理制度方面,如果有以下三種情況,也容易發生理專挪用客戶款項,包括第一,未辦理輪調,客戶長期由單一理專服務。
第二,對業績優良的理專疏於監督查核。第三,理專私人財務往來複雜。
至於銀行內部控制制度方面,如果有這些情況也要特別注意防範理專挪用客戶款項。包括第一,理專自製不實對帳單,欠缺防弊機制。第二,未落實交易的覆核及牽制機制。
第三,對理專關聯戶缺少監管機制。第四,對偵測到的異常交易未積極調查。
最後,在內部稽核制度方面,理專長期挪用客戶款項,在客戶交易函證抽樣、分行自行查核及稽核單位查核,均未能發現異常情事,是最容易出現理專挪用客戶款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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