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金管會拋出一個「創新板」概念,擬在上市櫃、興櫃、創櫃板、股權群募籌資平台外,再另闢一個新的中小企業板,協助中小企業及新創事業籌資。金管會預計本周四(15日)召開公聽會,由於這是攸關許多新創產業籌資與掛牌的重大政策,值得在此進一步討論。
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所對創新板的規劃,是在主板外另設一個交易板塊,鎖定具有物聯網、人工智慧及大數據等創新技術及營運模式的企業,以及研發時間較長的生技產業等為主要掛牌對象,協助其提早進入資本市場籌資,增添資本市場生力軍。
此外,由於新創企業大多具有輕資產且難以獲利等特性,不易符合現行上市條件,因此創新板參考國際各大資本市場實務,改以「市值」做為上市的核心標準,並取消對現有上市公司的獲利要求。
在企業上市條件部分,規定需符合公司創立滿兩年,股本在1億元以上,並分成三大類,第一類是市值不低於16億元,最近會計年度營收不低於1.5億元,並擁有掛牌後12個月的營運資金。
第二類則只限生技業,市值必須不低於30億元,擁有未來12個月營運資金的125%,以及新藥公司要完成一期臨床試驗,且主管機關不反對開展第二階段或其後階段。至於第三類則是市值不低於50億元,擁有未來12個月營運資金的125%。
從這個草案中可以發現,第一類上市條件是提供給規模較小的創新公司,需要達到1.5億元的營收,但不需要獲利,至於第二類是專為生技公司所設置,第三類則針對較大型的獨角獸,需符合市值高過50億元的條件,但不設定營收及獲利等規範。
創新板的規範,讓過去不符合上市櫃條件的新創公司,可以依循更快速簡便的方式掛牌,快速取得公司發展的資金,未來若營收及獲利能力達到上市櫃標準後,就可以從創新板升級到上市櫃的主板交易。
高資產的「專業投資人」才能交易 創新板條件太嚴苛
此外,創新板也針對投資人設定條件,由於目前主板是以散戶投資人為主,未來為了保護投資人,創新板將限定「專業投資人」才能交易,且個人資產淨值門檻必須達到3000萬元。
針對創新板的規畫,目前有不少人認為對專業投資人的條件限制太嚴苛,尤其是3000萬元的資產門檻實在太高。創投公會理事長邱德成就認為,目前投資人可以交易的上市櫃及興櫃公司高達近2000家,股票都買不完了,誰會為了投資創新板,還要很麻煩地證明自己有3000萬元的財力?
邱德成認為,金管會及交易所規畫創新板的立意良善,但主管機關要降低資本市場的風險,應該從加強會計師及承銷商的責任著手,要求公司揭露資訊更加透明、交易制度更合理、公司治理更完善。至於政府也不用一直強調要保護投資人,其實投資人需要的是教育而非保護,若從交易資格上就做嚴厲規範,是很難達到活絡市場的目的。
事實上,台灣要當新創大國,尤其要吸引東南亞地區優秀新創企業來台上市,就必須要有更優厚的條件。過去數十年來台灣科技產業發達,絕大部分投資人都已知道高風險與高報酬的投資哲學,證券主管機關對新創公司上市的交易資格設定過於嚴格,將會造成新創版的流動性不足,也剝奪大多數投資者參與新創成長的機會。
其實,過去台灣就有一個很失敗的「創櫃板」案例。2013年推出的創櫃板,最初設立目的也是為了扶植微型創新企業,雖然打著企業免辦公開發行、享有公設聯合輔導、籌資成本低及擴大營運規模提升知名度等優勢,但當初為了保護投資人,創櫃板只能募資、不能公開交易,導致創櫃板成效不彰、募資效果不佳的結果。
根據櫃買中心的創櫃板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20年8月,創櫃板公司家數為90家,輔導中公司家數為40家,透過創櫃板籌資系統的籌資金額約5.6億元,非透過創櫃板籌資系統籌資金額約31億元。7年來累計籌資金額如此少,而且大多集中在第一批登板的公司,後續隨著創櫃板失去熱度,幾乎等於是無人聞問的「冷凍櫃」了。
另外,長期關心生技業的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榮譽副所長曾惠瑾表示,3000萬元的門檻確實太高,有專業能力評估判斷的人,例如擁有生醫相關的碩博士,或是中研院、工研院、生技中心等相關研究人員,他們有能力研究評估產業,但未必擁有3000萬元資產,是否可以讓這些人的門檻條件降低到500萬或1000萬元,或許會更合理一點。
另外,在第二類對生技公司上市的規範上,曾惠瑾也指出,營運資金要能預備未來一年125%的資金需求,可以避免企業掛牌後很快就要募資,這是合理的要求,另外新藥開發進度要達二期臨床,香港也有相同規定,而且香港先前就是參考台灣的作法,因此這個要求也算合理。
生技公司市值規定 還有討論空間
不過,對於生技公司市值要求門檻是30億元,曾惠瑾特別以香港、大陸的市值門檻規範,並將過去兩年在台灣掛牌的生技公司做了一個比對發現,30億元的市值規定雖然沒有不合理,但仍有討論空間。
以生技公司掛牌要符合的市值條件來看,目前台灣創新板要求30億元,至於香港要求15億元港幣(約台幣60億元),中國40億元人民幣(約台幣160億元),台灣的市值要求是香港的一半,大陸的五分之一不到。
不過,若以近2、3年為例,台灣無獲利的生技公司掛牌時的市值,包括台康、高端、逸達、瑞磁掛牌時市值分別為52億元、38億元、36億元及34億元,都符合30億元以上的條件,但也有像台生材、益得兩家公司市值低於30億元。因此,市值30億元的規定似乎不能說不合理,算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可以再討論。
曾惠瑾也認為,創新板設立後,企業只要成立滿兩年就有機會掛牌,這對企業的籌資及營運來說還是好事,雖然生技產業研發時間長,幾乎不可能難符合這個條件,但對於其他網路、人工智慧及其他創新行業,由於可以省掉科技事業送工業局審核及公司公開發行等要求,對新創企業的發展還是很正面。
不過,雖然目前創新板的規範相當明確,但仍有一些業界人士擔心,過去政府對於資本市場的規範,常常是在出了一些事情後,就以保護投資人的理由,額外加入許多新規定,甚至還產生不少「潛規則」,這才是產業界最憂慮的事情。
其實,現有資本市場的上市櫃條件,確實是針對傳統及硬體產業所設計,對於網路、生技等新創產業來說,容易形成一種不太友善的制度規範,當鄰近國家都在加緊扶植新創產業時,包括大陸科創板已發展得如火如荼,近年來修改上市條件的香港也吸引許多企業掛牌,台灣資本市場若沒有跟上,恐怕連本地的創新團隊都有可能被吸走。
資本市場除了促成公開透明的證券交易外,其實也是引領國家產業發展的重要櫥窗,如今,金管會與交易所在創新板的規畫上,恐怕應有更突破性的想法與作為,否則,若創新板無法推動,最後再淪為另一個冷凍櫃,只會對所有期待台灣改變的人,又增加一個挫折不小的打擊。